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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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亿元互诉案告终!中安科与招商证券纠纷案达成“和解”
南方都市报· 2025-09-24 18:29
诉讼进展 - 中安科与招商证券涉及18.19亿元的两起诉讼以双方撤诉告终 [2] - 双方达成4项约定:共同提交撤诉申请、各自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律师费、不再就纠纷提出任何主张、约定协议生效机制 [9] - 中安科撤回诉讼后预计退回642.84万元案件受理费 [10] 纠纷背景 - 纠纷源于2013年飞乐股份(中安科前身)以28.59亿元收购中安消技术100%股权的重组交易 [5][7] - 招商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未勤勉尽责 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3150万元并处以3150万元罚款 [7] - 中安消技术在重组中存在虚增资产评估值行为 导致2019年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7] 法律对抗过程 - 2024年10月中安科起诉招商证券索赔15.315亿元(含15亿元损失及3150万元财务顾问费) [8] - 2024年11月招商证券反诉索赔2.87亿元 涉及已向7804位投资者赔付的2.79亿元 [8] - 原定2025年9月16日开庭 但双方于9月19日达成撤诉协议 [8] 财务影响 - 中安科2024年归母净利润2003万元同比下滑77.76%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51.5万元同比降89.98% [11] - 案件受理费642.84万元对公司财务形成一定压力 [10][11] 行业责任界定 - 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案纳入财务造假典型案例 强调中介机构需履行实质性核查义务 [8][11] - 招商证券可能因避免执业瑕疵曝光及潜在更高赔偿责任风险选择和解 [11] - 案件引发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边界的市场讨论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