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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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南导航: 关于仲裁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20:09
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申请人就与曼巧沟矿业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被申请人包括曼巧沟矿业(第一被申请人)和任大凯(第二被申请人)[1] - 仲裁案由为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包括技术服务费1450万元、违约金150万元、律师费229800元、担保费12983.84元以及仲裁费204442元[1][4] - 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4] 仲裁裁决结果 - 第一被申请人需向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1450万元[4] - 第一被申请人需支付违约金150万元[4] - 第一被申请人需偿付律师费229800元和担保费12983.84元[4] - 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 - 仲裁费204442元由两被申请人承担,并与公司预付金冲抵[2][4] - 被申请人需在裁决作出后20日内支付完毕[2] 对公司的影响 - 该仲裁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5] - 由于仲裁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3][5] -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5]
欧盟“关切”南海,中国驻菲使馆:敦促欧方停止挑事生非
环球时报· 2025-06-06 06:52
欧盟与菲律宾的表态 -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拉斯声称欧盟愿意"捍卫亚太地区的国际法,包括在南海问题上",并拒绝"任何胁迫手段" [1] - 菲律宾外交部长马纳罗称中国是"菲律宾的安全挑战",并强调通过"和平方式、对话和外交手段"解决问题,同时寻求与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加强安全合作 [1] - 欧菲双方对中国在南海的"非法、胁迫性、侵略性和欺骗性措施"表示关切,重申尊重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16年"南海仲裁裁决" [1] 中国驻菲律宾使馆的回应 - 中国驻菲律宾使馆发言人指出中菲南海分歧本质是领土主权争议,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范围,南海仲裁案裁决非法无效且无拘束力 [2] - 发言人强调南海局势总体稳定,航行和飞越自由从未受限,个别区域紧张局势非中方造成,中方反对单方面侵权挑衅并依法维权 [2] - 发言人敦促欧盟尊重中方在南海的权益,停止干涉中菲分歧,并呼吁菲方停止依赖域外势力,回归对话协商解决争议 [2]
中国驻菲律宾使馆发言人就欧菲外交会晤涉华错误表态答记者问
快讯· 2025-06-05 12:24
南海主权争议 - 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权益具有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 符合国际法包括《联合国宪章》 [1] - 中菲南海分歧本质是领土主权争议 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范围 [1] - 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违反"国家同意"原则 裁决非法无效无拘束力 [1] 南海局势现状 - 当前南海局势总体稳定 航行和飞越自由从来不是问题 [2] - 南海个别区域紧张局势非中方造成 中方反对单方面侵权挑衅 [2] 国际立场 - 欧盟非南海争议当事方 无权干涉中菲分歧或指责中方维权行动 [2] - 敦促欧方尊重中方南海权益 停止挑事生非 [2] - 奉劝菲方勿倚靠域外势力解决争议 应回归对话协商轨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