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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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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教育(01569):HKIAC作出部分裁决裁定被申请人履行SPA的相关条款
智通财经网· 2026-02-08 19:55
仲裁事件核心裁决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就民生教育附属公司民生职业教育与申请人之间的股份购买协议争议作出部分裁决 裁定民生职业教育需履行协议相关条款并支付因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及其他附带救济[1] - 此次仲裁争议源于2018年订立的关于出售励德国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的股份购买协议中的选择权问题[1]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表示最终裁决将在适当时候作出[1] 公司应对措施 - 民生职业教育正在就部分裁决向其法律顾问征询法律建议[1] - 公司保留就仲裁过程 部分裁决及后续最终裁决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措施的所有权利[1]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9 03:11
文章核心观点 - 博源化工收到关于增资扩股协议纠纷的终局仲裁裁决,需向蒙大矿业支付约18.89亿元的探矿权价款差额,并与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裁决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对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暂时无法准确判断 [1][2][3][4][5][20] 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 **受理与当事人**:仲裁于2024年2月6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为博源化工,第二被申请人为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6] - **纠纷起源**:源于2009年12月10日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基准日后蒙大矿业发生的矿权价款由原股东(博源化工及上海证大)承担 [7] - **前置判决**:2023年10月,内蒙古高院终审判决蒙大矿业需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22.23亿元及相关费用,该款项已于2023年11月执行完毕 [7][8] 仲裁请求与反请求 - **申请人(中煤能源)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蒙大矿业已承担的费用合计约23.32亿元,包括探矿权价款差额22.23亿元、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延迟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等 [9][10][11][12] - **被申请人(博源化工)答辩与反请求**:博源化工认为申请人主张与合同本意不符且显失公平,并提出反请求,要求申请人支付200万元律师费、确认无需支付22.23亿元差额,否则请求解除《增资扩股协议》 [13][14][15][16] - **申请人对反请求的回应**:申请人认为博源化工的反请求缺乏依据,应予全部驳回 [17] 仲裁裁决结果 - **主要支付义务**:裁决被申请人向蒙大矿业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人民币1,889,145,230元 [3][18] - **费用承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保全费等合计915,798.36元;申请人向第一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300,000元 [3][18] - **仲裁费分担**:本案仲裁本请求仲裁费约1394.77万元,由申请人承担15%(约209.22万元),第一被申请人承担85%(约1185.56万元);仲裁反请求仲裁费约1241.52万元,由第一被申请人全部承担 [3][18][19] - **责任形式**:第一被申请人(博源化工)与第二被申请人(上海证大)就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19] - **其他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及第一被申请人的其他仲裁反请求 [18] 对公司的影响与财务状况 - **对日常经营的影响**:本次裁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19] - **对财务影响的判断**:裁决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损益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原因包括:公司具体承担支付的比例和金额暂未确定;公司持有蒙大矿业34%股权,尚未知悉蒙大矿业对该笔差额的账务处理方式;公司此前已就此事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149,035,612.59元 [5][20] - **后续步骤**:公司将根据仲裁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影响以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20]
博汇股份: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13
重大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因合同纠纷于2023年8月30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 被申请人为富晨有限公司 [3] - 仲裁请求包括宣布被申请人违约 终止合同 支付违约金3,365,761.275美元 赔偿保函损失4,275,626.02美元 返还多付货款1,012,671.50美元等 [3][6] -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要求驳回仲裁申请 支付违约金2,353,109.70美元 并主张管辖权异议 [3] 仲裁裁决结果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终局裁决 支持公司获得合同违约金3,365,761.27美元 多付货款1,012,671.50美元 保函索赔4,275,626.02美元 [4][6] -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利息 自2023年1月25日起按年利率4%计息 裁决后按判决利率计息 [4] - 被申请人需承担公司法律费用2,131,774元人民币及956,615.60港元 仲裁费用1,887,500港元 [4] 财务影响评估 - 仲裁涉及总金额71,087,122.30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68% [3][5] - 被申请人尚未履行裁决 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5] - 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该仲裁进展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5]
SINCEREWATCH HK:仲裁裁决结果基本上符合集团原先预期
智通财经· 2025-08-07 20:29
仲裁裁决结果 - 仲裁裁定独家分销协议自2022年10月3日起被视为终止 附属公司SBML有权获得损害赔偿但客户弥偿保证索赔被驳回 [1] - Multicontinental提出的最低采购额索赔被驳回 需在60天内维修并退还扣留手表(不包括寄售存货) [1] - SBML需退还寄售产品并支付已售出产品款项 截至2025年3月31日寄售产品账面值约为3.38亿港元 [1] 品牌授权与经营限制 - SBML被要求立即停止使用Franck Muller商标 并禁止自称为产品独家分销商 [1] - Multicontinental自2022年11月起停止向集团供应Franck Muller钟表及配件 [1]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认为仲裁结果基本符合预期 将研究裁决并采取适当行动保障集团权益 [2] - 仲裁涉及2018年订立的独家分销协议 覆盖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1]
司南导航: 关于仲裁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20:09
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申请人就与曼巧沟矿业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被申请人包括曼巧沟矿业(第一被申请人)和任大凯(第二被申请人)[1] - 仲裁案由为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包括技术服务费1450万元、违约金150万元、律师费229800元、担保费12983.84元以及仲裁费204442元[1][4] - 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4] 仲裁裁决结果 - 第一被申请人需向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1450万元[4] - 第一被申请人需支付违约金150万元[4] - 第一被申请人需偿付律师费229800元和担保费12983.84元[4] - 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 - 仲裁费204442元由两被申请人承担,并与公司预付金冲抵[2][4] - 被申请人需在裁决作出后20日内支付完毕[2] 对公司的影响 - 该仲裁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5] - 由于仲裁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3][5] -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