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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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的公司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6-27 09:33
境外公司在华增值税纳税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纳税人,需依法缴纳增值税[2] -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情形包括: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3]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 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0][12] - 适用企业需招用两类重点群体:1)脱贫人口;2)在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10][11][13] - 企业需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1][13] -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11][14] - 在浙江省,定额扣减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16] - 扣减顺序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16] - 月度扣减限额计算公式为:∑(实际工作月数÷12×7800)[17] - 若当年应缴税额小于扣减限额,按实际应缴税额扣减;若大于扣减限额,则按限额扣减[16] - 纳税年度终了,若增值税等税费减免额小于年度扣减限额,可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20][24] 政策适用规则与材料要求 - 企业招用的同一就业人员如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如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应选定一个身份享受政策,不得重复享受[19] - 企业同时招用多个不同身份的重点就业人员,可按照规定分别适用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21] - 企业需留存以下材料备查:与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22] - 招用脱贫人口的,还需留存能证明其为脱贫人口的材料[23] - 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还需留存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人社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部分地区已实现信息交换的,企业可不再留存相关材料[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