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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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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分享4个IPO案例(授权或受让使用关联方商标)
梧桐树下V· 2026-05-04 20:04
文/梧桐晓编 近日,北交所发布《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6年第1期,总第17期)。晓编将其中案例分享(授权或受让 使用关联方商标4个案例)搬上来供大家参考。 前期审核中发现,部分企业由于历史沿革变化、业务发展初期扩大产品影响力等原因,存在授权或受让使 用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商标的情形。根据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应当依法规范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11"资产完整性和 独立性"针对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权商标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 权使用其商标、专利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关注并核查以下方面:相关资产的具体用途、对发行 人的重要程度、未投入发行人的原因、租赁或授权使用费用的公允性、是否能确保发行人长期使用、今后 的处置方案等,并就该等情况是否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如发行 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应当重点关注、充分核查论证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 人的核心商标、专利、主要技术等无形资产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权使用。"审核实践中,除发行人使 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