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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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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稳就业”到“较高质量就业”:新一轮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延续经验谋突破
华夏时报· 2025-07-02 16:40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1] - 新方案在政策扶持、岗位拓展、服务优化、权益保障等多维度发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1] - 2025年是收官"十四五"、布局"十五五"的关键之年,残疾人就业面临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和经济下行压力[5] 前期成果 - 第一期三年行动方案累计新增1648万残疾人就业,就业率提高48个百分点[4] - 吉林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19%,通过"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等精细化服务实现就业率三连增[3] - 福建、青海、浙江等地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考核或民生实事项目,江苏将残疾人纳入"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帮扶对象[3] 新方案重点措施 -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要求国有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助残专场招聘[6][7] - 鼓励国企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产品,烟草专卖部门为残疾人零售许可证提供便利[7] - 铁路客运站商铺招商优先支持残疾人创业,并给予适当帮扶[7] - 对连续三年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强制开展雇主培训[7] 实施保障 - 要求地方政府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8] - 建设全国统一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实现就业数据互联互通[7] - 各级残联需主动搭建服务平台,探索适合残疾人的就业项目[8] 行业影响 - 方案将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扩大残疾人招聘规模[6][7] - 烟草零售、铁路商铺等特定行业需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政策倾斜[7] - 新兴产业就业场景开发成为重点方向,通过"政策+服务+科技"组合拳提升就业质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