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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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苏”以案说法|保险诈骗洗钱案
天天基金网· 2025-12-01 17:41
案件概述 - 2019年至2021年期间,达某公司与氪某公司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理赔材料等手段骗取保险赔付款项并截留使用[4] - 氪某公司将保险诈骗所得资金存入公司账户,与正常营业资金混同,其负责人何某将部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后再转回公司账户,并以公司名义购买汽车以掩饰资金来源[4] - 2024年9月,人民法院判决氪某公司犯保险诈骗罪与洗钱罪,合计处以罚金六万元人民币,判决负责人何某犯保险诈骗罪与洗钱罪,处以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人民币[6] 洗钱主要手法 - 通过将骗取的保险理赔款与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混同使用,掩盖非法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使资金来源难以识别[8] - 通过将公司账户中的犯罪所得先转入个人账户,再转回公司账户后以单位名义购买资产(如汽车),制造合法资金使用的假象,以掩饰洗钱事实[9] 涉保险诈骗洗钱犯罪简介 - 保险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险标的、事故或损失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常见于人身险、车险、责任险等多个领域[10] - 犯罪分子常采用转账、资金混同、虚假交易、购买财产等手段进行洗钱,以掩饰、隐瞒保险诈骗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10] - 打击此类犯罪对于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保险制度公正运行具有重要意义[10] 风险防范提示 - 公司在经营中应严格区分正常经营收入与可能涉案的资金,避免将非法所得混同入账并用于支付运营或大额消费(如购买车辆、设备),否则可能面临洗钱罪追责[11][12][13] - 公司应强化保险理赔合规意识,严禁通过伪造合同、冒名理赔等手段骗取保险金并利用财务操作清洗所得资金,应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防止成为保险诈骗的洗钱通道[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