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转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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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更明确!信托公司纷纷换领《金融许可证》
券商中国· 2026-01-29 10:56
信托公司集中换领新版《金融许可证》事件总结 - 近期多家信托公司集中完成新版《金融许可证》换领工作,包括中海信托、建元信托、上海信托、财信信托、华宝信托等至少15家公司[1] - 换领事由为“业务范围变更”,旨在落实新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要求,该办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1][2] - 换领新证是行业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信托本源的重要反映,标志着信托业转型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4] 换领新证的核心原因 - **落实监管新规要求**:为落实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所有信托公司需按新监管框架重新调整和明确业务范围[2] - **重构公司业务范围**:在行业转型背景下,突出信托主业,删除非核心业务,新增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类核心业务表述,许可证需同步更新[2] - **强化公司治理与风控**:新规对关联交易、资金池业务、刚性兑付等做出严格限制,换发过程也是监管对公司治理及风控体系的再核验[2] 新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核心修订内容 - **信托业务分类调整**:将原五项信托业务调整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项[3] - **固有业务范围调整**:在固有负债项下增加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借款、定向发债,明确可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在固有资产项下取消对外提供担保业务[3] - **其他业务拓展与调整**:增加“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以及“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将“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调整为“为企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3] 换证后信托公司业务范围示例(以建元信托为例) - **信托业务**:包括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4] - **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包括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贷款、投资、债券卖出回购,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定向发债,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等[4] - **其他服务业务**: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为企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4] - **其他资格与业务**:包括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4] 监管要求与行业影响 - **存量业务整改**:对于不符合新《办法》规定的存量业务,信托公司应当制定整改计划,锁定规模并有序压降[4] - **制度统一**:《办法》实施前出台的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4] - **业务范围统一**:换领新证后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与新版《办法》的规定保持了一致[4] - **经营影响**:根据上海信托公告,换领《金融许可证》对公司正在开展的业务未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经营平稳有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