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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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丨《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正式印发 将于10月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25-08-07 15:52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 核心观点 - 我国首部全面规范电力市场计量结算的基础规则《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年 [2] - 规则标志着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的"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构建完成 涵盖电力市场各品种各环节 [7] 计量数据管理标准化 - 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具备独立计量条件 计量装置需满足最小结算单元要求并安装在产权分界点 [3] - 计量数据需满足结算最小时段和周期要求 实行定期校核并明确校核费用承担方式 [3] 关键主体权责界定 - 首次明确市场经营主体 电力交易机构 电力调度机构 电网企业等各类市场成员结算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4] - 首次明确电网企业核对结算依据的职责 规范核对流程 统一度量单位和结算科目式样 [4] 结算模式规范 -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采用"日清月结"结算模式 非现货市场地区按自然月结算 [5] - 辅助服务及零售市场按各自规则清分后按月结算 统一全国电力市场结算周期和流程 [5] 结算风险防控机制 - 交易机构需组织开展结算风险评估 市场经营主体需交纳履约保函 保证金等结算担保品 [6] - 电网企业对逾期未付款的市场经营主体可向交易机构提出结算担保品使用申请 [6] 电费收付流程统一 - 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收付流程 首次在基本规则层面明确用户侧与电网企业电费收付流程 [7] - 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 电费结算协议签订 承兑汇票使用等管理内容 [7] 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 各地电力交易机构正按规则梳理现行制度 确保全国市场交易统一规范运行 [7] - 国家能源局将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 实现各类市场高效协同和有机衔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