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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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上线运行
辽宁日报· 2025-12-31 08:59
平台上线与制度基础 - 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于12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由省数据局负责建设,对接国家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赋码 [1] - 平台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局“全国一个标准,国省两级架构”思路建设,使用省级平台承接全省登记工作 [1] - 2025年7月15日,《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施行,从制度层面规范登记行为 [1] 平台功能与运营数据 - 平台为登记主体提供资源登记、数据查询、信息披露等核心服务,实现“一地登记、全国互认” [1] - 申请登记的公共数据资源或产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级平台统一核发登记确认单,确保流通合法合规 [1] - 平台上线首日,大连市、鞍山市、营口市等地区新增登记26项 [1] - 截至目前,平台累计登记公共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206项,覆盖海洋环境、金融信息、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 [1] 未来发展规划 - 未来将持续提升登记服务质量,鼓励各市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管理 [2] - 计划逐步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底账,推动降低社会用数成本 [2] - 旨在激发数据要素活力,进一步加快释放公共数据价值 [2]
首次针对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和授权运营领域出台规范性文件 盘活公共数据资源,四川有两个“办法”
四川日报· 2025-11-03 15:53
政策发布与背景 -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1] - 这是四川省首次针对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和授权运营领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 政策出台目的 - 旨在解决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中的诸多堵点,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2] - 四川作为西部数字经济大省,拥有海量公共数据资源,但其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尚未得到充分释放[2] - 《授权运营办法》旨在解决过去实践中授权运营各参与方权责不清晰、程序不完善、定价与收益分配机制不明确、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不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大量数据“沉睡”,阻碍了公共数据资源高效转化为可利用的产品与服务[3] 政策核心内容与亮点 - 《登记管理办法》对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作出全流程规定,为摸清四川公共数据资源家底提供制度支撑[2] - 《登记管理办法》打通了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瓶颈,确保登记规范可控,明确省大数据中心为省级登记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登记平台,构建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2] - 《授权运营办法》对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作出全面规范,填补了四川公共数据运营制度空白,为全省各市(州)制定后续细则提供上位依据[3] 后续实施计划 - 相关部门将加快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建设,适时开展登记培训[5] - 将编制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授权运营平台建设和运营[5] - 省大数据中心将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有效衔接国家平台,为省市两级提供高效登记服务[5] - 下一步将选择部分行业、市(州)、公共服务企业开展登记试点,适时在全省推广[5] 预期影响与展望 - 政策将推动更多行业、更多领域进行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形成更多面向民生服务的应用场景[4] - 公共数据资源在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已发挥显著作用,未来将进一步惠及老百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