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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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上线运行
辽宁日报· 2025-12-31 08:59
平台上线与制度基础 - 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于12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由省数据局负责建设,对接国家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赋码 [1] - 平台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局“全国一个标准,国省两级架构”思路建设,使用省级平台承接全省登记工作 [1] - 2025年7月15日,《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施行,从制度层面规范登记行为 [1] 平台功能与运营数据 - 平台为登记主体提供资源登记、数据查询、信息披露等核心服务,实现“一地登记、全国互认” [1] - 申请登记的公共数据资源或产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级平台统一核发登记确认单,确保流通合法合规 [1] - 平台上线首日,大连市、鞍山市、营口市等地区新增登记26项 [1] - 截至目前,平台累计登记公共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206项,覆盖海洋环境、金融信息、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 [1] 未来发展规划 - 未来将持续提升登记服务质量,鼓励各市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管理 [2] - 计划逐步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底账,推动降低社会用数成本 [2] - 旨在激发数据要素活力,进一步加快释放公共数据价值 [2]
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新浪财经· 2025-12-31 03:09
平台上线与核心功能 - 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于12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 由辽宁省数据局负责建设 [1] - 平台对接联通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 实现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赋码 支撑公共数据资源及数据产品和服务的登记 [1] - 平台为登记主体提供资源登记、数据查询、信息披露等核心服务 实现“一地登记、全国互认” 对公示无异议的资源核发登记确认单并加盖专用章 [2] 政策背景与建设思路 - 平台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意见及《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 [1] - 辽宁省于7月15日正式印发施行《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从制度层面规范登记行为 [1] - 平台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局“全国一个标准 国省两级架构”的建设思路 使用省级平台承接全省登记工作 并将前期在国家平台登记的资源全量迁移至省级平台 [1] 运营数据与覆盖领域 - 平台上线首日 大连市、鞍山市、营口市等地区新增登记26项 [2] - 截至目前 平台累计登记公共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206项 [2] - 登记覆盖海洋环境、金融信息、公共交通、民生服务、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 [2] 未来规划与发展目标 - 下一步将提升登记服务质量 鼓励各市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 [2] - 目标逐步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底账 推动降低社会用数成本 [2] - 着力激发数据要素活力 进一步加快释放公共数据价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