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
搜索文档
多地街头停靠移动共享充电宝“专车” 是商业模式创新还是违法经营?
央广网· 2026-01-28 12:25
行业现象:移动共享充电宝新业态的出现 - 上海、南京、深圳、杭州、广州等多地街头出现搭载共享充电宝设备的电动自行车,它们不设固定点位,可随人流变化停靠运营[1] - 这些改装后的“充电宝专车”多停靠在地铁站、景区、商超周边等市中心人群密集区域[3][5][6] - 该模式被视为一种商业模式的创新探索,旨在将共享充电宝搭载更多场景以方便消费者[12][13] 商业模式与成本结构 - 改装成本较低,总成本约1050元人民币,其中充电宝机柜950元,改装费100元[11] - 盈利模式为用户租借扫码支付分成,平台每月从每笔10元租金中抽取百分之十几(约1-1.4元),剩余7至8.6元左右归设备所有者[11] - 改装后的电池可待机8-10天,其动机部分源于规避在固定门店摆放所需支付的场地运营费[11][12] 安全与合规风险 - 存在显著安全隐患:改装涉及外接裸露电线,可能引发漏电、短路、过热及起火风险,且设备体积重量改变车辆重心,易倾倒砸伤行人[5][6][11] - 改装行为涉嫌擅自改变电动车用途,损坏产品质量安全,可能违反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及相关产品质量法规[6][12]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城管部门去年短短几个月内就查处了几十辆此类“专车”,处罚依据为涉嫌占道经营,占用紧张的公共停车资源[11] 监管现状与挑战 - 当前监管处于“灰色地带”:改装行为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行为)和交管部门(上路行驶),但对于停放在停车道上的行为监管责任未明确[12] - 有观点认为,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12] - 学界建议,在守住安全风险底线的前提下,若新业态经研判有市场前景,有关部门应进行规制并引领其规范发展,出台配套制度[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