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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预付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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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养老机构“预付费”,让老人安度晚年
南方都市报· 2025-07-17 23:21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联合普陀公证处推出养老预付费公证提存监管模式,该区正在运营的54家养 老机构均已签约,入住老人预付的押金正陆续转入公证提存账户。 随着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为迅速回笼资金、增加客户黏性,采取了预收费模式运营,比如 预收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等。同时,也有少量企业以预付费之名行集资之实,将预付费收入作 为运营资金主要来源,甚至推出"投资床位可返利""交纳本金越多入住折扣越高"等高风险的灰色经营手 段,一旦客源不理想,则容易资金链断裂,引发维权困境,伤害老人利益。 除了养老行业,偏爱预收费模式的还有房地产、教培、健身等行业,近年来,这几个行业爆雷现象不绝 于耳,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麻烦,也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挑战。2024年,民政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 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养老服务费最长预收周期和押 金最高预收额度,由省级民政部门根据本地情况确定,但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 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为确保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文件中"12个 月""12倍"的尺度可谓把握审慎、留有余地,就各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