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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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9 17:11
出口退税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办理流程 - 企业需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并以企业业务身份进入系统 [2] - 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出口退税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进入办理界面 [3] - 在证明办理界面点击【新增】,并根据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否已用于申报退(免)税,区分不同情形填报数据 [4] - 若报关单尚未用于申报退(免)税,需输入口岸代码、报关单号、退运信息,并选择退免税状态为“尚未申报退(免)税” [6] - 若报关单已办理退(免)税,需输入口岸代码、报关单号、原退(免)税额、进货凭证号等信息,选择状态为“已办理退(免)税”,并选择“冲减”或“补税”作为业务处理方式 [7] - 若业务处理方式选择“补税”,则必须录入缴款书号码和补缴税额 [8] - 数据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然后在待申请信息页面点击【数据自检】 [9] - 自检成功后,通过【自检查询】查看“疑点详情”,可将疑点信息导出为Excel文档 [10] - 对于自检发现的“警告类”疑点,核实数据无误后可忽略;对于“错误类”疑点,必须根据提示修改数据并重新自检,直至错误数量为0 [11] - 返回提交申请页面,如需上传资料可点击【上传资料】 [12] - 核实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14] - 提交后,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16] - 在审核进度页面,选择事项名称为“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可筛选申请时间等条件查看流程状态 [17] - 当办理进度显示为“发放”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获取纸质证明 [18] 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个人所得税处理 -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8] - 构成“退休人员再任职”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享受同等福利待遇、职务晋升由用人单位负责 [29] - 若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用人单位按兼职性质用工,则个人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1] -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32] - 离退休人员除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范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4] - 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其所在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35] - 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上述免税收入以外的各种津补贴,以及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收入,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