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券商财务顾问评级
icon
搜索文档
锚定质量导向 券商财务顾问评级面临重大调整
新华网· 2025-08-12 14:31
修订背景与核心导向 -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月中旬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指引(草案)》并征求意见,计划于2月25日截止意见反馈 [1] - 此次修订是为适应并购重组市场化发展和注册制改革,因2013年发布的原评价指引已难以综合反映券商执业质量 [2] - 修订核心是从规模主导转向质量主导,弱化项目数量等业务规模对评价结果的影响,突出强调项目质量的重要性 [1][2] 评价体系具体调整 - 评价基础指标满分100分,附加指标最高10分,具体构成为:项目审核评价指标满分30分,业务规模指标满分30分,合规诚信指标满分20分,内部控制指标满分20分,创新性指标最高10分 [3] - 删除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指标,使评价结果与财务顾问执业质量关联度更高 [2] - 新增内部控制指标,以评价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有效性 [2] - 新增创新性指标作为附加指标,鼓励券商创新式解决财务顾问业务中的现实问题 [2] - 项目评价范围扩大,新增注册制等行政许可类并购重组项目和非行政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纳入被否以及主动撤回等终止项目,以体现“申报即担责”的监管理念 [1][3] 评价结果分类优化 - 对于评价期内未开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券商,从直接评为C类改为单独划分为N类 [1][4] - 评价期内有项目的券商根据得分被划分为A、B、C三类,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0%为A类,排名后20%为C类,其余为B类 [4] - 对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重大监管措施的券商采取“一票否决”,评价结果为C类,从严约束执业行为 [1][4] 行业影响与反馈 - 投行人士认为此次修订内容比以往更为合理,在强调质量导向后,大型券商的评价优势将不及以往明显,中小券商或许有更多机会 [1][2] - 业内建言评价体系应进一步引导投行往专业化、特色化路径发展,鼓励专业投行、精品投行的形成,借鉴海外成熟财务顾问团队的高专业化程度经验 [6] - 目前国内券商投行普遍已设置行业组以引导从业人员在细分领域扎根,但评价体系应有前瞻性,引导投行转型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