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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购进的时间点如何确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9 09:1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新购进的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扣除, 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企业需要依据设备、器具的购进时点确定其是 否可享受这一优惠, 购进时点要按以下原则确认: 1、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 除采取分期付 款或除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 来源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2、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 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按竣工结算时间确 训。 2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 I 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l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7号) 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