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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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有效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人民日报· 2025-05-07 06:00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推动平台用工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 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自主性和灵活性更强 如外卖送餐员和网约车司机可自主选择工作时间和地点[2] - 平台企业借助算法对劳动者工作过程进行有效指示、监督和考核[2] 权益保障措施 - 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平台企业按单计费申报缴费 不以工资总额为基数[2] - 2021年修改安全生产法将平台用工纳入调整范围 要求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 - 人社部等部门2021年发布指导意见 明确最低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完善休息制度 规范劳动强度标准[3] -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网络餐饮平台不得采用"最严算法"考核 通过"算法取中"合理确定配送时限[4] 法治建设方向 - 需健全劳动法律法规 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最低标准[4] - 聚焦算法滥用和劳动者数据保护问题 合理确定平台企业法律责任 构建数字法治屏障[4] - 司法机关通过发布劳动争议指导性案例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提供法律指引[3] 行业发展特征 - 平台企业普遍使用算法管理业务经营和劳动用工 处理大量劳动者数据[4] - 新就业形态用工方式持续变化 需为商业创新保留空间 采取行政指导等柔性规范措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