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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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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创造奉行法治、公平正义的未来(权威论坛)
人民日报· 2025-11-05 06:12
全球南方国家对国际法治的贡献 - 发展中国家从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共同制定者,推动国际法体系向多元共治变革[6] - 通过77国集团、不结盟运动、金砖国家等多边合作框架,发展中国家增强了国际立法能力[7] - 发展中国家推动了一系列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发展,使国际秩序更加公正合理[6] 关键历史事件与法律文件 - 1955年万隆会议通过体现发展中国家诉求的十项原则,并成立亚非法律协商组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7] - 196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强调殖民地人民的自决权[7] - 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提出主权平等、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等原则[9] - 1986年生效的《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拓展了国际人权法范畴,强调发展权[7] -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7] - 历时9年谈判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发展中国家深度参与国际立法的典范,创新提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等概念[9] 中国在国际法治建设中的角色 - 上世纪50年代,中国与印度、缅甸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发展[11] - 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发展指明方向[11] - 中国成功斡旋沙特与伊朗复交、促成巴勒斯坦派别签署民族团结宣言,提供化解矛盾的示范[11] - 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出并通过"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12] - 中国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培训法律人才等方式,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能力建设[12] 中国推动的新型合作机制与倡议 - 中国参与和牵头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等,推动国际规则更好反映发展中国家诉求[13] - 中国提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国际公共产品,呼应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发展权"概念[13] - 中国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与许多发展中国家诉求相契合[16] - 2024年,第七十八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中国主提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140多国参加联署[16] - 2025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通过《金砖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声明》[16] 当前挑战与未来方向 - 国际规则制定和解释权长期被少数西方大国垄断,发展中国家代表比例偏低[16] - 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诉讼与谈判中面临信息不对称和专业能力不足问题[16] - 中国与全球南方国家需加强在新兴领域如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等的国际规则制定参与[18] - 应加强国际法领域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打破西方在国际法理论和话语体系上的垄断[18] - 推动形成反映全球南方国家立场和价值观的"发展中国家国际法"理念和体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