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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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问丨鲁广锦:为什么要把“和平发展权”作为一项新兴人权?
新浪财经· 2025-12-23 16:4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是论证“和平发展权”应被视为一项新兴的、复合性的人权概念,它由和平权与发展权融合而成,在联合国宗旨和人权文明演进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并契合当前全球和平与发展的现实需要 [3][5][11][1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历史背景与联合国宗旨 - 202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及联合国成立80周年,过去80年人权文明最明显的进步体现在“和平发展权”上 [3] - 联合国因保护和促进人类的“和平发展权”而成立,其三大宗旨是和平、发展和人权,其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是核心宗旨 [5][6] - 《联合国宪章》开篇即表明欲免后世再遭战祸并重申基本人权,前秘书长科菲·安南指出人权是联合国执行和平与发展任务过程中每个问题的核心 [6] “和平发展权”的概念起源与构成 - “和平发展权”基于和平权与发展权的存在而成为可能,和平与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时代主题后,国际社会随之产生了“和平权”与“发展权”的概念 [8] - 关于和平权:联合国于1984年通过《人民享有和平权利宣言》,2016年通过《和平权利宣言》,将和平权制度化 [9] - 关于发展权:发展权概念于1972年由塞内加尔法学家凯巴·姆巴耶提出,1986年联合国通过《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其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1993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进一步重申其是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 [10] - 在联合国确认和平权与发展权的影响下,国内外学者开始深化对“和平发展权”的探讨,中国学者张永和教授是较早提出者,并创造了英文“Pevelopment”一词 [10] “和平发展权”作为新兴人权的特点 - “和平发展权”是一项复合性人权,和平权与发展权如同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和平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和平的根基 [11] - “和平发展权”是一项基础性人权,在人权谱系中居基础地位,直接影响其他各项人权的实现,如同肥沃土壤滋养权利种子 [12] - “和平发展权”是一项综合性人权,包含生命权、生存权、安全权、就业权、健康权、教育权等多项目基本权利,既关个人也关集体 [13] - “和平发展权”可被视为继公民政治权利(第一代)、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第二代)之后的第三代人权,是消极人权与积极人权的结合 [13] “和平发展权”的时代意义 - 提出“和平发展权”概念是人类人权意识在历史动态中不断升华的结果,特别适配全球发展与和平共生的现实需要 [15] - 在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赤字持续扩大的背景下,将“和平发展权”作为新兴人权有利于坚持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凝聚全球和平正义力量、构建公正普惠可持续的全球发展模式、为世界人权事业注入正能量 [15] - 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以“和平发展权”作为新兴人权能以中国智慧丰富人权概念新内涵,建构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权新话语,对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重要意义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