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层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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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各扫门前雪”变“共理一家事”(微观)
人民日报· 2026-01-28 08:32
政策与监管动态 - 上海印发《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公共收入监管账户制度,坚持专户专储、单独列账、公开透明的原则[1] - 福建、江西、湖南长沙、河南郑州等地也陆续出台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旨在让小区公共收益公开透明[1] - 民法典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公共收益享有知情权[1] 行业现存问题与挑战 - 许多小区业主对公共收益的具体数目、归属和使用方式心存困惑,物业回复常语焉不详[1] - 部分小区从未公示收益明细,有的公示栏信息陈旧,一些物业公司存在擅自处置或私自挪用公共收益的情况[1] 创新治理模式与案例 - 新疆乌鲁木齐万泰阳光城小区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接管公共收益账户,实现“专户专管”,每笔收支定期公示,接受多方监督[2] - 该小区通过共商共治机制,完成了道路修补、监控换新等项目,并向6500户业主返还230万元公共收益分红[2] - 各地探索建立专用账户、搭建智慧公示平台、引入第三方审计等方式,推动公共收益管理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2] 社区治理发展趋势 - 居民角色从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当家,共商共治成为推动城市基层治理创新的缩影[2] - 上海推行“三会”社区协商制度,通过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在社区工作中广纳群言[3] - 重庆江北区渝北社区引入多元主体担任“社区合伙人”,推动社区养老、托育、助餐等民生项目落地[3] - 治理理念从“管理对象”向“治理单元”转变,居民从“各扫门前雪”变为“共理一家事”,旨在增强社区凝聚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