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再投资税收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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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境外再投资抵免政策落地!企业获500万元税款抵免
搜狐财经· 2025-11-17 12:16
政策核心内容 - 境外投资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向以后年度结转 [1] - 该政策在“递延纳税”基础上叠加抵免税款,优惠力度更大 [1] 政策实施案例 - 某外资企业香港母公司将其取得的1亿余元股息全部用于增资该企业,税务部门确认该笔1亿余元再投资符合政策要求,形成税收抵免额度600余万元 [2] - 该企业再次向香港母公司分配股息,应扣缴税款500万元符合再投资税收抵免条件,税务部门助力企业成功享受政策红利,此为湖南省首例 [2] - 企业顺利完成境外公司税收抵免申报,享受500万元税款抵免,该笔资金将全额投入集团新发展计划 [1] 税务服务措施 - 长沙税务部门依托“税路通·湘连企”跨境税费服务品牌,推出“靶向识别-定制辅导-全程护航”服务 [2] - 通过精准锁定政策适用场景,掌握全市企业政策适用情况,实行定制辅导并跟踪政策执行情况 [2] - 税务部门积极与商务、财政、外汇等部门沟通协作,利用大数据筛选适配政策,为外资项目提供精准便利的涉税服务 [2][3]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政策优化了企业投资布局,通过税收抵免节省成本,增强投资信心,鼓励长期投资 [3] - 政策为有扩大投资计划的外资企业提供确定性,稳定投资预期,鼓励和支持境外投资者扩大在湘投资 [1][2] - 措施旨在促进经济可持续性发展,为湖南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