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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注意!“社保陷阱”有哪些?一图弄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15:45
试用期社保缴纳规定 - 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内也必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4] - 无论试用期长短或职工最终能否转正,用人单位都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4] - 试用期不参保将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累计,且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权益得不到保障[4]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的效力 - 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变更或放弃[6] - 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对职工无益,不仅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还使工伤、失业等权益丧失保障[6] 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原则 - 职工月缴费基数应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进人员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6] - 养老金计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缴费基数高低对退休后养老金水平有重大影响[6] - 若实际工资水平高但按最低缴费基数参保,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将大打折扣[6] 社保挂靠参保的风险 - 社保"挂靠"是参保人伪造劳动关系,让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的公司代为参保的行为[8] - "挂靠"参保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8] - 无固定工作人员可通过正规途径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需"挂靠"[8] 用人单位的社保责任 - 依法为职工参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既保障职工权益,也能分散企业用工风险、减少纠纷[8] - 企业不应以任何形式诱导职工变更或放弃社保,需依法履行参保义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