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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铁腕十条”严管中考 对高中招生违规零容忍
新浪财经· 2026-01-01 08:15
文章核心观点 - 广州市出台《广州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十条措施》,以“铁腕”姿态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惩处措施直接影响学校招生计划与办学资格 [1] - 政策旨在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促进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并试图从招生计划、宣传、录取到分班进行全链条监管 [2] - 长远来看,抑制学校及相关方的“违规冲动”需要改变以高考成绩为核心的政绩观和评价体系,推进增值评价改革 [12] 招生计划与资格管理 - 政策对违规学校的惩处包括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责令限期改正等 [10] - 对公办高中实施招生计划上浮5%—20%(或次年落实上浮计划) [10] - 对民办高中实施招生计划削减5%—20%(或次年落实削减计划),并可能被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10] - 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将被削减自主招生计划名额直至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10] 招生宣传规范 - 学校不得违规与任何培训机构、个人合作开展招生宣传 [2] - 不得发布模糊、虚假、夸大、易产生歧义的招生宣传资料和信息 [2] -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杜绝“变相招生广告”和“高分噱头” [2] - 精准斩断学校与机构、自媒体的“合作链”,压缩自媒体利用信息差“贩卖焦虑”的空间 [2] 校园开放日与信息收集 - 校园开放日活动统一在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进行,严禁利用校庆日举办面向校外人员的校庆开放日 [3] - 严禁在开放日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变相收集和超范围收集学生个人资料 [3] - 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提前招生 [3] - 各区、各校均不得收集整理市适应性测试成绩和学生平均分,旨在从源头切断数据流出,防范“民间排名” [5][6] 录取与协议禁止 - 严禁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保证分班协议”、“包捞”等任何名义变相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协议 [4] - 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和诱导学生填报志愿 [4] - 规定内容直指招生乱象,前半部分侧重规范公办学校,后半部分主要约束民办学校 [4] 志愿填报与信息服务 - 学校应积极为学生提供科学的中考志愿填报咨询服务,但不得干预学生自主填报志愿 [5] - 学校应提醒学生和家长所谓“计划外指标”、“低分高录”等“特殊渠道”不存在,避免受骗上当 [7] - 依法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处理信息须明确合理目的并征得同意 [7] 学籍与分班管理 - 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行为 [8] - 高中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以取得学籍,否则不保留入学资格 [8] - 各普通高中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分班原则,除体育、艺术特长生外,自主招生学生原则上集中编班 [9] - 其余学生按中考成绩或中考成绩与入学测试综合成绩排序作为分班依据,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9] 行业评价体系与长期影响 - 高中学校违规招生的根源在于当前教育评价体系下“高考政绩”的压力传导,高考成绩是评价学校乃至区域教育成效的关键指标 [12] - 呼吁改变政绩观和推进增值评价改革,根据学生入学和毕业时的表现进行分层比较,评估学校的“增值能力” [12] - 增值评价改革结果应向公众透明公开,以帮助社会更全面了解学校办学水平,辅助家长与学生做出理性选择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