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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金融“黑灰产”,多部门联合出手
经济网· 2025-11-06 10:30
金融黑灰产的定义与危害 - 金融黑灰产指在金融领域以违法或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新兴业态,主要涉及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行为 [2] - 金融黑灰产广泛依托媒体平台进行市场营销和规模扩张,呈现出链条化、跨地域化、批量化、隐蔽化等特点 [2] - 金融黑灰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对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防线构成重大威胁,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 [2] 金融黑灰产的具体案例与成因 - 不法贷款中介犯罪团伙通过伪造首付款凭证、签订价格虚高的房屋成交买卖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造成经济损失,对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形成负面影响 [3] - 从需求端看,部分信用状况不佳、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消费者存在强烈资金需求,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易被非法贷款中介的虚假承诺迷惑 [3] - 从供给端看,不法分子受高额利润驱使,利用监管漏洞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搭建非法贷款中介平台,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也为非法行为提供了新工具和渠道,使其更加隐蔽 [3] 打击治理金融黑灰产的倡议与措施 - 北京金融监管局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发布倡议书,呼吁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 [1][4]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持续加大工作协同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并于今年9月联合发布第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4] - 倡议内容具体包括协同共享信息、联动健全机制、规范权益保护、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多方互动、恪守合理维权底线、普及防范教育 [4] 构建综合防治体系的各方角色 - 金融监管部门需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的查处力度,规范金融机构业务操作 [5] - 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审判相关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5] - 学术机构可为打击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开展研究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5] 系统性治理的建议与方向 - 法律方面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贷款中介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以提高违法成本 [5] - 监管方面应加强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监管联动机制,共享信息资源以形成监管合力 [5] - 金融机构应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便利性,满足合理借贷需求以减少对非法中介的依赖 [5] -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对金融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异常行为及潜在风险 [6] -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理性借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