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黑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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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消费金融多方联动显成效,协助打击黑灰产团伙守护金融安全
财富在线· 2026-02-10 15:30
行业背景与挑战 - 金融黑灰产呈现产业化、链条化发展态势,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并侵害金融机构与消费者权益 [1] - 团伙化黑灰产作案手段隐蔽、分工明确、流动性强,提升了识别与打击的难度 [1] 公司具体行动与案例成果 - 公司通过智能质检系统捕捉异常信号,协助警方侦破“4折解债”诈骗案,该案涉案范围覆盖全国28个省份,涉及客户超1.4万名,涉案资金逾9亿元 [2] - 该“4折解债”案件成功入选公安部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 - 公司通过复盘核查与同业交流,识别并协助警方破获以恶意投诉为手段的敲诈勒索案 [3] - 公司参与的打击恶意投诉黑灰产案件在山东潍坊被回顾,该犯罪团伙冲击40余家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涉案金额超6000万元,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6人 [4] - 该恶意投诉案例为山东省金融反催收领域新型黑恶犯罪首起案例,为后续打击工作提供了路径借鉴 [4] 公司策略与方法论 - 公司深化科技赋能,并加强警企、同业协同以打击黑灰产 [1] - 在案件侦办中,公司全程提供技术支撑,协助警方核实线索、固定证据 [2] - 公司通过同业交流、多方查证等方式核实线索,并向警方报案 [3] - 公司作为企业代表参加警方座谈会,分享从识别预警、内外协同到源头治理的打击实践经验 [4] - 公司持续以科技赋能黑灰产预警、核查、取证全流程,提升风险识别和打击处置效率 [5] - 公司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行业协会等外部力量的协同联动,构建快速响应、精准打击的合作机制 [6] 行业影响与公司责任 - 金融黑灰产通过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恶意投诉等手段干扰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挤占合理投诉资源,阻碍普惠金融健康发展 [5] - 公司作为持牌金融机构,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将打击金融黑灰产、守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工作 [5] - 公司计划进一步深化警企协同机制,提升黑灰产识别与应对能力 [6] - 公司计划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升大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6] - 公司旨在通过多方合力,从源头遏制金融黑灰产,共同守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 [6]
500元亲测“代理维权”黑产 “债务清零”骗局需警惕
新浪财经· 2026-02-08 15:08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黑灰产以“债务优化”等名义进行非法代理维权活动,已形成分工明确、手段隐蔽的产业链,并正从金融信贷领域向其他领域蔓延,目前监管与市场正协同行动进行打击和治理 [1][3][5][6][7] 黑灰产运作模式与手段 - 非法代理维权已演变为一条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运作模式固化为六个核心环节:引流获客、社群运营、伪造材料、恶意投诉、舆论操控、隐匿事实 [3] - 产业链通过大量使用“黑话”绕过监管监控,如用“分琪”代替分期、“鞋商”暗指协商、“利熄”规避利息等关键词进行精准获客 [3] - 不法分子谎称“监管出新政”或“与金融机构有内部活动”,甚至利用剪辑合成照片或篡改政策文件,诱导投资者支付高额咨询费与服务费 [3] - 有案例显示,记者曾缴纳500元定金,但相关网贷平台反馈近期无任何机构就该笔债务进行协商 [3] 黑灰产的发展趋势与变种 - 金融黑灰产发展呈现新趋势,包括隐蔽的主体伪装(如以物流、咨询、科技公司等非金融类主体为马甲)、技术手段智能化等 [1][5] - 技术手段已实现从传统营销向精准算法引流的转型,例如借助AI技术生成虚假荐股分析报告、伪造券商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算法精准推送诈骗信息 [5] - 引流渠道从传统电话、短信营销,转向短视频、社交平台、知识付费社群等私域流量池,再通过群聊、直播开展非法荐股等活动 [5] - 存在利用境外服务器搭建非法平台,通过虚拟货币、跨境支付通道转移资金以规避国内监管的变种 [5] - 此类活动有向金融信贷以外领域蔓延的趋势,例如掩盖证券期货相关非法活动 [5] 黑灰产的危害与风险 - 此类骗局不仅涉及非法牟利,更有演变为非法集资的风险 [4] - 有破获的案件显示,以“化解债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导致大量客户拒绝与银行沟通,声称已缴纳化解债务费用 [4] - 不法行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6] 监管与市场共治行动 - 金融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五部门已对“代理维权”乱象明确定性,并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1][6]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 [7] - 2025年3月,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债、不正当反催收等方向 [7] - 2025年5月,国家网信办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一批账号、网站,典型案例包括因散布“债务优化”话术、虚构案例、诱导违法违规维权而被关闭的自媒体 [7] - 持牌金融机构正通过组织化与技术化手段协同打击,例如多机构深度协同司法部门,利用机器学习与风险监测系统持续打击非法团伙,探索全链条覆盖 [7] - 社交平台对违法广告采取动态监控治理,坚决抵制黑灰产 [2]
遏制金融“黑灰产”重在全民防范
国际金融报· 2026-02-02 20:12
金融黑灰产的定义与现状 - 金融领域“黑灰产”指通过违法或表面合法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的新兴业态 主要形式包括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行为 [1] - 该产业已形成“获客—引流—实施—分利”的完整产业链 成为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 [1] - 2025年3月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行动 在去年6月至11月期间 多省市共立案查处相关犯罪案件1500余起 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 [1] 监管与打击行动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 并于今年1月23日联合发布了第二批典型案例 [1] - 打击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表明监管机构正采取集中、强力的措施进行整治 [1] 对金融机构与行业的影响 - 办理金融业务应选择国家正规金融机构 如银行、证券公司等持牌机构 无论是贷款偿还、征信修复、信用卡提额等 都应通过合法途径 [1] - 公众应直接在金融机构网点或其官方APP、网站办理业务 以切断“黑灰产”的市场空间 [1] - 凡不属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活动 均属非法金融活动范畴 是金融“黑灰产”的重要表现形式 [4] 黑灰产的主要作案手法 - 作案手法包括“垫资买房”套取经营贷、“包装白户”骗取消费贷、壳公司虚构贸易套取经营贷、“短期投保—恶意退保”套取佣金、非法获取客户信息实施“代理退保”等 [2] - 其他手法包括“回收套现”、“代操作下单变现”、“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话术诱导 [3] - 黑中介常以“内部渠道”、“快速放贷”、“零门槛审批”、“贷款优化”等承诺进行宣传 [2] 社会共治与防范体系建设 - 预防和打击金融“黑灰产”需增强全民共同防治意识 形成打防结合的合力 构建坚固社会防线 [4] - 除政府职能机构组建统一、立体化的预防打击体系外 还应充分发挥民众和社会团体的力量 [4] - 各省、市、县及社区可建立共防共治机构 组建专门力量 与政府协作 设立举报电话 加强社会监管 提高监管敏感度与打击精准度 [5] - 推动打防工作由“马后炮”式向预防式监管转变 从源头遏制金融“黑灰产”泛滥 [5] - 公众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公检法司及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推动金融“黑灰产”露头即打 [4]
这些金融“黑灰产”,你碰到过吗?
经济网· 2026-01-30 10:17
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现状与整治行动 - 金融领域“黑灰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具体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非法“代理退保”、非法存贷款中介、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等 [4]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重拳出击 在去年6月至11月期间于多省市开展集群打击 共立案查处犯罪案件1500余起 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 [4] 典型的“黑灰产”违法犯罪模式 - 文章揭示了多种典型的“黑灰产”违法犯罪模式 包括“职业背债”、“代理退保”、“代购买房”以及“白户”招募等 [1][4] - 这些模式常以看似有利可图的“生意”为诱饵 实则隐藏陷阱 消费者若在非法“代理退保”中协同提供虚假证明 自身也可能触犯法律 [1][4] 监管与防范措施 - 相关部门通过持续发布典型案例以震慑违法犯罪并提醒公众提高警惕 呼吁公众避免落入陷阱并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线索 [4] - 为营造安心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 相关部门将持续健全长效防控机制 搭建“行业筛线索、公安办案件、公众齐防范”的高效共防模式 强化行刑衔接并推动源头治理 [4]
向金融“黑灰产”亮剑
经济日报· 2026-01-29 07:25
监管与执法行动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深化协同,加大力度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布了第二批典型案例 [1] - 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以“代购买房”为名实施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案、虚构经营材料实施贷款诈骗案、招募“白户”实施贷款诈骗和骗取贷款案、以“短期退保”名义实施合同诈骗案、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代理退保”案 [1] 行业治理与责任 - 打击金融犯罪需凝聚多方合力,推动长效治理 [1] - 监管部门须持续巩固“监管+公安”协同办案机制,以实现打击震慑和处置成效的统一 [1] - 金融机构应承担主体责任,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1] 消费者与市场环境 - 广大金融消费者需增强防范意识,警惕“代理维权”等话术陷阱,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权 [1]
典型案例曝光!“代理退保”等金融“黑灰产”再被通报
国际金融报· 2026-01-26 21:00
案件通报概况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二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共涵盖5起案件 其中3起涉及银行业 2起涉及保险业 [1] - 保险业的两起案例均与“代理退保”有关 [1] 案件一:以“短期退保”名义实施合同诈骗 - 犯罪团伙以承诺返佣、保本付息为诱饵 在投保人无真实意愿且无长期续保能力的情况下 安排投保人投保长期保险后短期退保 [3] - 涉及18名投保人 先后投保20份10年期年金险和8份20年期重疾险 投保金额共计1763万余元人民币 [3] - 通过退保套取佣金 造成保险公司实际损失共计584万余元人民币 [3] - 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宋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主犯宋某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3] - 金融监管总局指出此类行为虚构投保意愿 隐瞒无实际履约意愿的真相 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权益 [4] 案件二:非法购买个人信息“代理退保” - 犯罪团伙成立法律信息咨询公司从事保险退保业务 非法购买大量保险公司投保人员个人信息共计67207条 [6] - 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业务员用于保险退保 主犯王某非法获利68749元人民币 [6] - 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并处罚金 没收违法所得 [6] - 金融监管总局指出“代理退保黑灰产”常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第一步 消费者信息一旦流入即成为“精准客源” [6] 监管行动与行业治理 - 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司法机关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合作 依法从严打击退保黑产犯罪 [4] - 通过典型个案打击 加强行刑衔接 以风险提示、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举措深化案例警示教育 [4] - 指导保险机构进行投保人真实意愿核查管理和风险管理 形成“个案办理—类案分析—制度完善”的治理路径 [4] - 推动形成行业自律、监管执法、司法打击的联动型防范和惩治合力 从源头上防范黑灰产团伙损害利益 [4] - 充分发挥保险机构获取线索的前沿作用 强化行刑衔接 实现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联动 [7] - 持续开展消费者宣传教育 推动源头治理 搭建“行业筛线索、公安办案件、公众齐防范”的高效共防模式 [7] - 为跨领域协同打击“盗信息、诱客户、赚佣金”的“黑灰产”案积累有益经验 形成“协同共治、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7]
两部门发布金融黑灰产典型案例 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人民日报· 2026-01-26 15:23
金融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金融“黑灰产”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协同工作 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行为 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1] - 相关部门将加强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紧密联动 搭建“行业筛线索、公安办案件、公众齐防范”的高效共防模式 形成“协同共治、打防结合”长效机制 [2] “代购买房”非法放贷典型案例 - 2019年至2023年 某投资公司及主要成员黄某某等人以“代购买房”或“垫资买房”服务名义实施非法放贷 [1] - 该公司操作模式为:利用自有资金垫付部分购房款帮助购房人全款买房 再要求购房人以全款购买的房产为抵押 协助伪造申贷材料套取银行经营性贷款 并通过相关公司接收和控制经营贷资金以回收垫资款 同时帮助购房人将房贷置换为利率较低的经营贷 [1] - 该公司通过收取垫资息费、律师见证费、助贷服务费、三方公司使用费等费用获取收益 [1] - 2022年至2023年间 黄某某等人通过该业务向14人出借款项共计5639万元 实际年利率超过36% [1] -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 经营性贷款是为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需求而设立的金融产品 不得用于购房、炒股、投资理财等禁止性领域 [1] 其他公布的违法犯罪案例 - 宫某林等人招募“白户”实施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案 [2] - 宋某等人以“短期退保”名义实施合同诈骗案 [2]
5起金融“黑灰产”案例曝光!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重磅发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3 20:52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二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旨在展示监管与司法部门持续打击金融犯罪、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与成果 [1][4] - 本次通报的5起案件揭示了银行业与保险业中“黑灰产”的典型作案手法 包括虚构贸易套取经营贷、招募“白户”骗取消费贷以及短期投保恶意退保等 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并挤占普惠资源 [4][5][9] - 监管机构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加强跨部门协同并推动完善制度机制 以提升强监管严监管质效 [12][13][14] 银行业“黑灰产”违法犯罪案例 - **案例一:以“垫资买房”为名套取经营贷** 某投资公司通过为客户垫付房款助其“全款购房” 再协助客户以房产抵押并伪造经营材料套取银行经营性贷款 最终截流资金回收垫资款 该公司向14人非法放贷规模达5639万元 实际年利率超过36% 主犯被判处五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6] - **案例二:虚构贸易背景骗取无抵押贷款** 犯罪人通过控制数十家空壳公司 伪造贸易合同、资金走账记录及发票等虚假材料 骗取6家金融机构无抵押经营性贷款共计1.02亿元 造成金融机构本金损失超5000万元 主犯因贷款诈骗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 [7] - **案例三:招募“白户”骗取汽车消费贷** 犯罪团伙招募38名无购车意愿及还款能力的“白户” 伪造工作证明、包装资质并垫付首付款 以“购车”为名向银行申请无抵押汽车消费贷款734.4万元 贷款发放后车辆被转售变现 造成银行损失676.5万元 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8] 保险业“黑灰产”违法犯罪案例 - **案例四:“短期投保-恶意退保”套取佣金** 某保险经纪公司负责人发展下线 在明知投保人无真实意愿情况下安排客户投保28份长期险 累计投保金额1763万元 待保险公司支付高额首年佣金后短期内办理退保 套取佣金与退保金共计2348万元 造成保险公司净损失584万余元 主犯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11] - **案例五:非法购买个人信息从事“代理退保”** 犯罪人成立法律咨询公司 非法购买保险公司客户资料共计6.7万余条 用于推销保险退保“服务”并从中非法获利6.8万余元 主犯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 [12] 监管打击行动与未来工作方向 - **打击行动成果显著** 今年以来开展的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工作覆盖17个重点省市 立案查处相关犯罪案件1500余起 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 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12] - **未来工作方向一: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 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12] - **未来工作方向二: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 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 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 推动金融领域“黑灰产”综合治理 [13] - **未来工作方向三:推动完善制度机制** 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 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质效 [14]
第二批金融“黑灰产”典型案例披露,招募“白户”骗取贷款案在列
北京商报· 2026-01-23 19:43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打击金融“黑灰产”典型案例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深化行刑衔接,重拳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并披露了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三起涉贷案件 [1] 案例一:以“代购买房”为名的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案 - 某投资公司及黄某某等人,在2019年至2023年间,以“代购买房”(垫资买房)为名,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放贷 [2] - 该公司通过垫付部分购房款帮助客户全款买房,再以该房产为抵押,协助客户伪造材料套取银行经营贷以回收垫资,并将房贷置换为低利率经营贷 [2] - 该公司通过收取垫资息费、律师见证费、助贷服务费等多项费用获利,2022年至2023年间向14人出借5639万元,实际年利率超过36% [2] - 2025年8月法院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涉案公司罚金,判处黄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五年,孟某某等2人有期徒刑三年,段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均并处罚金 [3] - 监管指出,经营贷不得用于购房等领域,不法中介骗取经营贷并收取高额费用,挤占了普惠小微信贷资源,影响宏观经济政策效果 [3] - 本案将“垫资”与“助贷”环节收取的各项浮动费用统一纳入“非法放贷利息”合并计算,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借鉴 [4] 案例二:虚构经营材料实施贷款诈骗案 - 缪某在2018年至2023年间,通过控制数十家公司,指使他人伪造贸易合同、资金走账记录、发票等,虚构公司经营能力 [4] - 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缪某以上述虚假材料从6家金融机构骗取无抵押经营贷共计1.02亿余元,资金用于偿债、个人消费等 [4] - 截至立案,已到期未归还贷款本金5000余万元 [4] - 2024年7月法院判决,以贷款诈骗罪判处缪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合并其他罪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同案郑某等人以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 [5] - 监管表示,此类犯罪通过空壳公司、伪造贸易背景骗取信用贷款,破坏金融秩序,削弱金融纾困政策效果,社会危害严重 [5] 案例三:招募“白户”实施汽车消费贷款诈骗案 - 2023年7月至9月,宫某林招募无真实购车意愿和还款能力的“白户”冒充购车客户,由同伙联系车源、银行并垫付首付款等费用 [6] - 宫某林为“白户”编造虚假工作证明、住址,进行话术培训后陪同至银行办理无抵押汽车消费贷款,贷款发放后立即将车辆转售变现 [6] - 该团伙以38名“白户”名义办理银行贷款共计734.4万元,造成银行损失676.5万元,案发后银行收回部分贷款 [6] - 2025年2月法院判决,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宫某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因合并其他犯罪事实,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张某等4人以贷款诈骗罪被判刑,朱某、宋某某以骗取贷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 [7] - 监管强调,犯罪团伙针对性包装“白户”骗取信贷后恶意逃废债,分工明确、流窜作案,恶化消费信贷环境,破坏金融秩序 [7] 监管与司法协作机制 - 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在线索移送、犯罪惩治、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5] - 针对新型犯罪,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开展全链条协作,创新数字化监管模式,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与专项治理,从源头化解金融风险 [5][6] - 公安司法机关在办案中依法严惩策划者、组织者,对从犯宽严相济,并全力追赃挽损,实现打击犯罪与挽回损失成效最大化 [8]
大家人寿无锡中支开展“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 筑牢金融安全防线”主题宣传活动
新浪财经· 2026-01-23 17:38
公司活动概述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于1月22日,在总经理王培柱带领下,于胡埭镇小田蜜农场组织了一场金融教育宣传活动 [1] - 活动核心主题为“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 筑牢金融安全防线”,旨在向乡村基层群众普及金融安全知识 [1] 活动具体内容与形式 -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吸引农场员工与游客关注 [4] - 公司总经理亲自担任“宣讲大使”,向群众普及金融知识,宣传人员与群众进行一对一交流 [4] - 宣传材料以通俗语言拆解了“非法代理维权”、“虚假投资返利”等典型金融黑灰产套路,并结合真实案例揭示“保本高息”背后的诈骗陷阱 [4] - 活动重点讲解了识别不法贷款中介、警惕“代理维权”陷阱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实用技巧,引导群众树立“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的安全意识和理性消费观念 [4] 活动战略意义与效果 - 此次活动是公司推动金融教育宣传“下沉”基层、精准聚焦县域及农村群体的实践 [5] - 参与活动的农场员工反馈表示,活动提高了其对金融诈骗的警惕性,使其认识到诈骗陷阱可能隐藏在日常生活信息中 [5] 公司理念与未来计划 - 此次行动是公司全系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的体现 [9] - 公司未来将继续秉承“因责任而生,守护大家美好生活”的使命,创新宣传形式,深入更多社区、乡村和企业,为构建清朗金融生态环境和筑牢基层金融安全防线贡献力量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