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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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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绣店做美容手术收费8300元 经营者被判退钱,并罚24900元
扬子晚报网· 2025-11-24 16:12
案件核心事实 - 泰州某纹绣店作为个体工商户 登记经营范围为纹身服务 美甲服务 化妆品零售 无医疗资质[2] - 经营者刘某某联系无医师资格的王某某到店为顾客李某某实施面部埋线 注射溶脂针和胶原蛋白针等医疗美容项目[2][3] - 李某某支付美容费8300元后出现面部局部凹陷等不良效果 经医院诊断需至上级医院诊治[3] - 当地卫健委调查确认该纹绣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经营者无医师资格证书 并对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医疗器械并罚款的行政处罚[3] 司法判决与赔偿 - 法院判决纹绣店(诉讼过程中被注销)返还李某某美容服务费8300元 并因欺诈行为赔偿24900元 总计33200元[3] 行业监管与治理意义 - 案件反映出无医疗资质机构非法从事医美项目这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风险点[3][4] - 司法机构旨在通过个案审理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行业规则 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