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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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文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8 09:33
增值税申报表调整 - 为落实增值税新政,国家税务总局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的填报要求进行了调整 [2] - 调整涉及对“货物及劳务”列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的填写说明进行明确,其中“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3] -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用于填写本期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按政策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 [3] -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增加填写内容:本期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按政策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 [3][4] 免税销售额与免税额填报 - 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且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不填写本栏次 [3] - 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填写 [3] - 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计算 [5] - 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 [5] 附列资料填报说明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用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的填报 [6] - 附列资料(一)包含应税行为(3%征收率)和(5%征收率)的扣除额计算及计税销售额计算表格 [6][7] - 对于3%征收率项目,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全部含税收入 - 本期扣除额) / 1.03 [6] - 对于5%征收率项目,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全部含税收入 - 本期扣除额) / 1.05 [7]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豁免情形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且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四种情形下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17][19] -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17]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2号公告,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的,或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