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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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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职工个人社保费退费手续?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8 09:33
社保多缴退费操作流程 - 文章核心观点为通过电子税务局可办理因员工离职当月忘记停保或操作失误导致的职工社保费多缴退费 [1] - 操作第一步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2] - 操作第二步为登录后点击地方特色,依次进入社保业务及单位职工退(抵)费申请模块 [3] - 操作第三步为进入申请界面后点击新增申请,勾选需退费的社保登记信息并确认 [4] - 操作第四步为查询多缴信息,通过选择费款所属期和退抵申请理由或输入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查询,勾选需退费人员后点击下一步 [4] - 操作第五步为核对多缴信息及退费账户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5] - 提交申请后,可通过社保业务下的单位职工明细退费情况查询模块,输入受理日期来查询具体办理进度 [7]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处理 -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扣除 [13] - 单位缴费部分按国家统一标准为全体职工缴纳的年金,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税,待领取时再计税 [13] - 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中扣除的年金,只要金额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即可从当月应缴个税基数中直接扣除,例如计税工资1万元对应扣除限额为400元 [13] - 若单位或个人缴费超过规定标准,超出的部分需合并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并由单位代扣代缴,例如个人缴费500元则超出的100元需合并计税 [13][14]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豁免情形 -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且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符合特定情形可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16] - 豁免情形之一为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 [17][23] - 豁免情形之二为汇算清缴需补税但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17][23] - 上述豁免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3] - 其他豁免情形包括已预缴税额与实际应纳税额一致,或符合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17]
山西:如何查询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记录?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8 09:33
用人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记录查询方法 - 用人单位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可通过“地方特色”模块下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查看已申报的职工缴费记录 [4] - 具体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地方特色”页面,点击“社保业务”下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4] - 另一种查询方式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缴费工资申报”菜单下选择“申报记录”功能模块 [6] 电子税务局社保相关功能模块概览 - 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模块集成了多项社保费相关查询与申报服务 [3][5] - 提供的查询功能包括:社保费交互信息查询、单位及职工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单位基础信息传递查询、单位缴费明细反馈传递查询等 [5] - 提供的申报业务包括: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单位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申报、单位工资总额申报及职业年金申报等 [5]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豁免情形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纳税人在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前提下,符合四种情形可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15] - 豁免情形包括: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汇算清缴需补税但补税金额不超过规定金额;已预缴税额与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符合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15][16] - 具体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的,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汇算清缴 [17][18]
山西:一文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8 09:33
增值税申报表调整 - 为落实增值税新政,国家税务总局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的填报要求进行了调整 [2] - 调整涉及对“货物及劳务”列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的填写说明进行明确,其中“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3] -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用于填写本期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按政策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 [3] - 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增加填写内容:本期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按政策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 [3][4] 免税销售额与免税额填报 - 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且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不填写本栏次 [3] - 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填写 [3] - 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计算 [5] - 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写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 [5] 附列资料填报说明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用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的填报 [6] - 附列资料(一)包含应税行为(3%征收率)和(5%征收率)的扣除额计算及计税销售额计算表格 [6][7] - 对于3%征收率项目,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全部含税收入 - 本期扣除额) / 1.03 [6] - 对于5%征收率项目,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全部含税收入 - 本期扣除额) / 1.05 [7]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豁免情形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且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四种情形下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17][19] -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17]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2号公告,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的,或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0][21]
山西:一图了解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六大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3 09:4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新规 - 核心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除特定非企业单位(选择按小规模纳税)和自然人外,均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3] - 生效时间规则:销售额超标的,生效日为超标当期的首日;未超标但主动登记的,生效日为办理登记当期的首日 [5] - 特殊生效时间:对于2025年四季度或12月申报后超标的,以及2026年1月1日前按简易办法计税的纳税人,统一将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定为2026年1月1日 [5] 销售额计算与办理时限 - 销售额定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经营期包含无收入的期间 [8] - 不计入项: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销售额计算 [8] - 办理时限:因调整导致超标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情况超标,应在超标次月的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 [11][12] - 逾期后果: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的,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12] 相关税收征管调整 - 停止辅导期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 [15] - 申报表调整:增值税申报表中,“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入“服务”范畴,相关栏次填写口径同步变更 [29] - 个税汇算清缴: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20日需通过个税APP提前预约 [31] 其他征期与服务信息 - 2026年1月征期:1日至16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多项税费;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27] - 年度汇算清缴: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1月1日至5月31日;经营所得个税汇算在1月1日至3月31日 [27] - 远程办税服务: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座席,进行远程问办 [33][34]
山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员工离职如何修改?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9 09:59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人员信息管理更新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升级后,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取消了“正常”与“非正常”状态选项,员工离职需通过填写“离职日期”来处理 [2] 单个离职人员操作流程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页面 [2] - 在人员信息采集列表中,点击离职员工的【姓名】进入其信息界面 [3] - 在人员信息界面中,填写该员工的【离职日期】,然后点击【保存】 [4] - 保存完毕后,返回人员信息采集列表,勾选该离职人员的信息记录,点击【报送】按钮,系统提示报送成功即完成操作 [6] 多个离职人员批量操作流程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页面,勾选所有需要处理的离职人员信息记录 [8] - 点击右上角的【更多操作】菜单,选择【批量修改】功能 [8] - 在批量修改窗口中,于“待修改属性”下拉菜单中选择【离职日期】,并填写统一的离职日期等信息,然后点击【修改】按钮 [9] - 批量修改完成后,返回人员信息采集列表,再次勾选这些离职人员的信息记录,点击【报送】按钮,待系统提示报送成功即可 [9] 增值税申报表调整 - 增值税新政将原“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归入“服务”范畴 [24] - 调整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填写口径,要求纳税人将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此栏 [24] - 明确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而“服务”则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25]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安排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6] - 纳税人若需在2026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可自2月25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则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 [26] - 预约路径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首页】的“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或通过【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功能页面 [26] 其他税务服务与提醒 -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纳税人在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联系人工座席远程办理 [28] - 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 [21] - 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 [22]
山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4 09:48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需就中国境内取得的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2] -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纳税人需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税款,并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汇算清缴[2] - 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19]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流程 - 纳税人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我要办税】-【经营所得 (B 表)】菜单进入申报功能[3][6] - 申报流程包括:选择申报年度、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录入纳税调整额、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最终确认并提交申报信息[4][5][7][9][10] - 申报提交成功后,若涉及应补税款,需点击【税款缴纳】完成缴款[12] 特殊申报情形规定 -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13]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还需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C表)》[13] 其他相关税费申报时间 -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20][21] - 2025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21][24] - 2026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的,申报缴纳期为2026年1月1日至31日[19] 增值税申报表调整 - 增值税新政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入“服务”范畴[22] - 一般纳税人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填写口径调整为: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22] - 一般纳税人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口径同步调整,并明确附列资料(一)中“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而“服务”不包含此项[22][23] 综合所得个税汇算预约服务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2026年3月1日开启,3月1日至20日期间办理需提前预约[24] - 预约服务自2026年2月25日起开放,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首页】专题区域或【办&查】-“办税”路径进入预约功能[24] - 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则无需预约[24] 办税服务与渠道 - 办税缴费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其APP线上办理,若线上无法满足,可通过“悦悦”人工服务远程问办[26] - 远程人工服务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选择“人工”联系在线座席提交资料办理[27] - 鼓励纳税人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更多服务[27][29]
【关注】“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操作指南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4 09:48
2025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办理安排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总跨度4个月 [4] - 为提升效率与体验,税务部门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纳税人可在2月25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办理 [2] - 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 [2][15] 申报方式与适用条件 -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可通过“简易申报”通道直接办理退税申请 [2] - 年度收入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切换至“标准申报”模式,需填写完整信息进行申报 [3] - 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可免于办理汇算申报,包括: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应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9] 标准申报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或“办&查”功能中找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入口,选择申报年度【2025】后开始申报 [6][7][8] - 申报前需仔细阅读申报须知,确认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基础信息和汇算地(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9] - 在“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需核对并确认各项收入,特别是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可重新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 [10] - 系统根据公式自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 - 费用 - 免税收入 - 减除费用(60000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10][11] - 信息核对无误后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系统自动计算并显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 [11] 退税与补税处理 - 申报成功后,若计算结果为退税,系统将跳转至退税页面,纳税人可申请退税或选择放弃退税 [13] - 若需要补税,系统将跳转至缴税页面,需补缴的税款应于2026年6月30日(含)前完成缴款,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14] - 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14] 其他相关事项 - 在申报前,如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需提前在App的“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写信息 [9] - 个人出租住房时代开房租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并需在不动产所在地税务局代开 [22][23]
山西:一文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要求有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3 10:13
增值税申报表调整核心内容 - 为落实增值税新政,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的填报要求进行了调整,新规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 调整遵循三大原则:保持申报表表样不变;未发生变化的政策保持填报口径不变;调整的政策通过调整或扩充现有栏次填报口径来明确 [2] - 核心政策变动是将原“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并入“服务”范畴,申报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随之调整以方便纳税人理解和准确填写 [19]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调整 - 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填报口径调整,要求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 [3][19] - 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的填报口径调整,要求填写纳税人本期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但零税率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4][19] - 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增加填写内容,明确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服务的油气田企业,其按规定预缴并可抵减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不足抵减部分可结转下期 [6]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调整 - 明确附列资料(一)中第1、3、6、9a、11、14、16、18行(图中蓝色行次)的“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8][19] - 明确附列资料(一)中第2、4、7、9b、12、15、17、19行(图中绿色行次)的“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8][19] - 规定纳税人发生按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的应税交易时,直接将计算后的销售额及税额填写在第1列至第11列相关行次,无需填写第12列 [8]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调整 - 在第8b栏“其他”中增加填写内容,规定纳税人本期从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购进标准黄金取得特定字样的普通发票,其金额和按规定计算的税额在本栏填写 [9] - 在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中增加填写内容,规定纳税人用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项目、年度清算调整、长期资产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在本期转出的在本栏填写 [10]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调整 - 明确该表由发生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的纳税人,以及转让金融商品的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 [11] - 明确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的填写规则:属于征税项目的填写扣除前的价税合计额;属于免抵退税或免税项目的填写扣除前的免税销售额 [12] - 明确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的填写规则,并规定发生金融商品转让项目的“期初余额”在年初首期填报时应填“0” [13]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启动
河南日报· 2026-02-27 07:07
2025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安排 - 2025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即将启动 为提升服务体验与错峰分流 汇算初期将继续提供预约办理服务 [1] - 自2月25日起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3月1日至20日期间任意一天办理汇算 预约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6时至22时 [1] - 若纳税人选择在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 则不需要预约 可随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直接申报 [1] 汇算办理豁免条件 - 政策明确对部分情形予以豁免 纳税人在2025年度已依法预缴个税且符合特定条件之一的可免予办理年度汇算 [1] - 豁免条件包括: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全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 或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1] - 豁免条件亦包括: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 或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1] 办理注意事项与建议 - 税务部门特别提醒 若纳税人连续2次预约后未在当日办理申报 将暂时无法再使用预约功能 需在3月21日后直接办理 [1] - 年度汇算旨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并确保税款准确缴纳 [1] - 税务部门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 优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线上渠道便捷办理 及时核查并享受可能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优惠 [1]
2025年度个税汇算3月1日启动
新浪财经· 2026-02-26 02:57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 [1] -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 需在2月25日至3月20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 [2] - 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则无需预约 [3] 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需办理 [4] - 纳税年度内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需办理 [5]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无需办理 [6] -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无需办理 [7] -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无需办理 [8] - 符合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无需办理 [9]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及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10] 退税申请操作与撤销 - 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 可以撤销退税申请 [11] -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并提交国库部门后 则不可撤销 需办理更正申报 [11] - 手机App撤销退税申请次数超过上限后 将取消网络撤销权限 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11] 申报操作常见问题 - 申报中不慎修改信息 可在申报界面选择"重置申报"恢复 [12] - 退税申请经税务审核通过后发现申报错误 可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13] - 身份信息不正确 或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无效 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失败 [13] - 申报数据存在错误疑点 或税务机关核实信息时无法联系纳税人 可能导致退税失败 [14] 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建议 - 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建议选择"合并计税" [15] - 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建议选择"单独计税" [16] - 若无法确定 可将两种方式都填入系统试算 选择更划算的方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