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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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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是否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10 09:34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政策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 - 因此,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时,不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4]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的起征点标准为:以一个月为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12]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 [12] 印花税申报流程 - 若既有按期申报又有按次申报的印花税,需先办理按期申报,再办理按次申报 [13] - 按期申报时,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系统自动显示按期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并缴纳税款 [13] - 按次申报时,在同一界面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系统带出按次采集的税源信息,勾选后提交申报并缴纳税款 [16] 办税服务与征期安排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的“征纳互动”功能联系“悦悦”人工远程问办,线上提交资料办理业务 [18] - 每月1日至20日需申报缴纳的税(费)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以及车船税代收代缴(保险机构) [11] - 每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1] -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 [11] - 2025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11] - 2026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的申报缴纳时间为1月1日至30日 [11] - 4月份部分税(费)种的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