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申报
搜索文档
2026年2月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7 13:26
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与校验规则 - 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时,若修改后的房产原值数据低于当前值一定比例,系统会弹出提示并要求提交变更理由及佐证材料 [2] - 维护房源从租应税信息时,若修改后的申报租金收入小于等于当前值一定比例,系统同样会提示并需提交变更理由与佐证材料 [3] - 修改土地应税明细时,若土地面积小于等于当前值一定比例,系统会触发提示并要求填写变更理由及提交佐证材料 [5] 免退税申报与汇率数据处理流程 - 免退税申报导入报关单后,若在“待处理数据”下的“待确认汇率数据”出现异常,通常是由于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缺少对应的汇率配置 [7] - 解决汇率问题需先在“数据管理-基础数据管理-汇率管理”中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汇率采集,填写币种代码、汇率日期和汇率后保存 [7][8] - 若完成汇率采集后,“待确认汇率数据”项仍有红色圆圈数字提示,则需在确认汇率数据界面选中对应数据,点击“批量补录”按钮进入补录界面进行操作 [9][10] 特定税(费)种申报限制与处理方式 - 电子税务局目前不支持工会经费类申报多缴税款的退税,相关业务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服务大厅办理 [10][11] -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时,若采用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或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则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栏位会被系统置灰且无法选择,不允许享受减免 [11][12] 出口报关单用途确认与申报校验 - 完成“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后,若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系统提示“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的用途确认结果与本期申报的数据存在差异”,表明仅完成了用途确认,未生成并确认统计表 [12] - 解决此问题需在“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模块进入“统计确认”界面,完成统计确认后再进行申报 [12]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申报流程 - 个人股权转让双方均需申报“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登录后,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中进行 [16][17] -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税目应选择“产权转移书据”,子目为“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18]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19] - 税源采集成功后,系统自动带出应申报税种,纳税人可勾选后提交申报并立即缴款,支付税款后可以查询扣款信息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2 22:15
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 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补缴的土地价款[4]、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补缴的土地价款[4]、转让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应补缴的土地价款[4]、改变出让土地使用权用途或容积率等条件应补缴的土地价款[4]以及其他相关收入[4] - 征收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核定的金额为准,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数额、缴入地方国库的时限及违约责任[5] - 缴费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不涉及竞买保证金的,缴费人需在税务部门《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6];涉及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保证金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代缴,余款由缴费人在《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6] - 缴费人包括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承租人以及转让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所有人,涵盖企业、组织、社会团体或个人[6][8] - 缴费流程为:自然资源部门向税务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税务部门据此开具《缴款通知书》并生成《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缴费人确认后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缴费,税务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票据[6] - 退费办理分为两种情形:因缴费人误缴或税务机关误收需退库的,缴费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经审核并商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复核后办理[7];因政策调整、费源信息变更等其他情形需退库的,缴费人向自然资源等部门申请办理[7] 印花税申报操作 - 当纳税人同时存在印花税按期和按次税源采集信息时,由于纳税属期不一致,系统无法同时显示两类申报信息[14] - 解决办法是需分步申报:先办理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纳税申报,再办理按次申报的纳税申报[14] - 按期申报操作: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系统自动显示按期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14][15] - 按次申报操作:在同一界面,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即按次采集的税目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系统带出按次采集的税源信息,勾选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16] - 申报界面示例显示,一项按次申报的技术合同印花税,税款所属期为2026-01-17,税率为0.0300%,应纳税额为0.00元[17] 增值税留抵退税缴回 - 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18] - 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留抵退税款缴回的《税务事项通知书》[18] - 纳税人在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将缴回的退税款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中[18] - 缴回退税款后,纳税人可以继续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18]
山西:印花税一键零申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0 09:3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关于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印花税申报的操作指南 重点介绍了在未发生纳税义务时如何进行“一键零申报” 以及当同时存在“按期”和“按次”税源时如何处理 [2][4][7] 印花税一键零申报操作流程 - 纳税人若已核定按期印花税税种但未发生纳税义务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键零申报”模块办理 [2]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2] - 在税源采集界面 确认本期未发生印花税纳税义务并选择“是” 数据无误后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4] - 示例显示 营业账簿税目计税金额为0.00元 税率为0.025% 买卖合同税目计税金额为0.00元 税率为0.030% [5] 按期与按次申报并存的处理办法 - 若纳税人同时存在印花税按期和按次税源采集信息 因纳税属期不一致 系统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默认只显示按期申报的应纳税额 [6][7] - 解决办法是需分两步操作:先办理按期申报 再办理按次申报 [7] - 按期申报:系统自动显示按期数据 核对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 [7] - 按次申报:需手动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即按次采集的税目所属期起止时间) 系统才会带出按次税源信息 勾选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 [9]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说明 - 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营业账簿 实行按年计征 [21] -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21] - 申报缴纳路径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合并申报】-选择“印花税” [22] 其他办税服务与提醒 - 文章提供了2026年1月的办税日历 其中1日至20日需申报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十余种税费 [19] - 纳税人缴费人可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 若遇难题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内的“悦悦”人工远程问办功能寻求帮助 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27][28] - 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征纳互动”图标 进入悦悦咨询页面后选择“人工” 即可在线联系座席远程办理 [29] - 完成实名认证后 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 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服务 [30]
山西:印花税同时存在按期和按次的税源采集信息,申报时只显示按期申报的印花税,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0 09:33
印花税申报操作流程 - 当纳税人同时存在印花税按期和按次税源采集信息时 因纳税属期不一致 系统无法同时显示两类申报信息 需先办理按期申报 再办理按次申报 [2] - 办理按期申报时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 系统自动显示按期数据 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 [3] - 办理按次申报时 进入同一界面 需手动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以带出按次采集的税源信息 勾选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 [5] 印花税零申报操作 - 纳税人若已核定按期印花税税种但未发生纳税义务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键零申报”模块办理 [7]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在税源采集界面点击“一键零申报” [7] - 系统提示确认本期未发生纳税义务时 选择“是” 数据无误后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9] 增值税留抵退税缴回规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20号公告 纳税人需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时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 [18] - 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缴回《税务事项通知书》 [18] - 纳税人在一次性缴回全部退税款后 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 需将缴回的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 并可以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8]
一次性全额缴回留抵退税款后,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0 09:33
2026年1月纳税申报与缴纳事项 - 2026年1月1日至20日需申报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7] - 2026年1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7] - 2026年1月1日至31日,自然人为车船税纳税义务人,需完成2026年度车船税申报 [8]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细则 - 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计征,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9] - 纳税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中完成“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9]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说明 - 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金额,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11] - 在同一申报表中,“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的累计金额 [12] 电子税务局办税与远程服务 -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全面的线上办税功能,涵盖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及缴纳、证明开具等多个模块 [10] - 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时,应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 [14] - 当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纳税人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由“悦悦”提供远程问办服务,在线提交资料并远程办理业务 [13][14][15] - 完成实名认证后,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服务 [15]
你了解电子劳动合同吗?知识帖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9 22:10
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与订立规范 - 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以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电子签名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全面履行义务 [2] - 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必须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进行 [3] - 规范的订立平台应具备相关运营和信息安全资质,拥有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能力,确保合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 [4]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的责任与要求 - 平台应建立健全信息保护制度,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电子劳动合同信息 [5] - 未经信息主体同意或法律法规授权,平台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电子劳动合同查阅、调取等服务 [5] 电子劳动合同的内容、签署与通知 - 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使用政府发布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6] - 若合同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或内容违法,用人单位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 - 电子劳动合同经双方签署可靠的电子签名后生效,并应附带可信时间戳 [6] - 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须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APP信息提示等方式通知劳动者 [8] 电子劳动合同的获取、查看与储存 - 劳动者需要纸质文本时,用人单位应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 [9] - 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者可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完整内容,且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10] - 用人单位应提示劳动者及时下载和保存合同文本,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10] - 电子劳动合同的储存期限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至少应保存二年备查 [11] 增值税留抵退税缴回流程 - 纳税人如需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 [16] - 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留抵退税款缴回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16] - 纳税人在缴回全部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缴回的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并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6] 印花税按期与按次申报问题处理 - 当纳税人同时存在印花税按期和按次税源采集信息时,因纳税属期不一致,系统可能只显示按期申报的应纳税额 [18][19] - 解决办法是需先办理按期申报,再办理按次申报 [20] - 按期申报: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系统自动显示按期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并缴款 [20] - 按次申报:在同一界面,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即按次采集的税目所属期起止时间),系统将带出按次采集的税源信息,勾选后提交申报并缴款 [21][22]
电子税务局丨如何申请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9 22:09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流程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下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功能菜单,查看不同年度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详情[2] - 在功能界面点击“申请调整”,系统会根据当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显示可办理事项,选择“申请修复”并确定后,可跳转至修复申请界面[3] - 在修复申请界面选择具体修复原因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可通过“办事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跟踪办理进度[3][4] - 企业可在该功能界面点击“评价信息出具”,开具所属年度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表[6]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规则 - 若失信行为已记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税务机关根据失信行为纠正情况重新评价信用级别,并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8] - 若失信行为尚未记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经营主体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将在开展年度评价时根据失信行为纠正情况统一更新结果[8] 印花税按期与按次申报问题处理 - 当企业同时存在印花税按期和按次税源采集信息时,由于纳税属期不一致,系统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可能只显示按期申报的应纳税额[13] - 解决办法要求企业先办理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纳税申报,再办理按次申报的纳税申报[14] - 办理按期申报时,进入采集界面后系统自动显示按期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税款缴纳[15] - 办理按次申报时,需在采集界面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以带出按次税源信息,勾选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税款缴纳[15][16] 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缴回处理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20号公告,企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18] - 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出具留抵退税款缴回的《税务事项通知书》[18] - 企业在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将缴回的退税款按规定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中,并以负数形式填写,缴回的税款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19]
你问我答 | 登录电子税务局提示“用户网络身份已停用”,怎样处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8:29
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身份启用流程 - 当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时若弹出“用户网络身份已停用”提示,需点击弹框中的【自然人身份启用】链接进入启用页面 [2] - 进入启用页面后,用户需选择证件类型并填写证件号码,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实名验证环节 [2] - 若系统中已存在该纳税人的银联手机号,页面将自动带出,用户选择手机号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后即可点击【下一步】继续 [2] - 若系统中不存在该纳税人的银联手机号,则需用户手动填写银行卡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获取并填写短信验证码,并选择是否为默认手机号,然后点击【下一步】 [4] - 用户通过银联验证后,系统将显示“您的网络身份已启用”,并可点击【去登录】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 [5] - 若用户未通过银联验证,系统将显示“使用银联预留手机号核验不通过”,用户需重新输入正确的银行手机号进行校验 [5] 印花税常见误区与政策要点 - 一个常见误区是认为签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实际上根据《印花税法》,仅对税率表中明确列明的11类应税合同征税,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11] - 另一个误区是认为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就不用缴纳印花税,但根据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即使未另外签订买卖合同,也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13][14] - 在计算印花税时,计税依据常被错误地以含增值税的合同总金额计算,正确的计税依据是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其中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16][17][18] - 对于签订时未列明金额的合同,不能忽略印花税申报,其计税依据应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若不能确定,则按照书立时的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指导价确定 [20][21][22] - 印花税的申报缴纳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应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实行按次计征的,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证券交易印花税则需按周解缴 [22][23][24]
广东税务12366热点速递(四十五)| 印花税申报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6 13:58
印花税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要点 -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减免税额栏位仅用于录入印花税本身的税收优惠,若无此类优惠则填0,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六税两费”普惠减免条件[3] - 申报时若系统提示“印花税计税金额合计值与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偏离值超过500.00元”,此功能旨在提示核对是否存在少报或漏报,若核实计税依据无误可点击确定继续申报[3] - 非征期内允许按次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但按次采集的品目不能与已认定的按期申报品目重复,例如已认定按期申报“买卖合同”则无法再就该品目进行按次申报[3] - 按次申报印花税时,若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页面未看到信息,需确保正确填写了“税款所属时间”,系统才会带出对应的申报数据[3]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操作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发票勾选确认功能,在抵扣类勾选下选择“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对相关发票或海关缴款书进行操作[9] - 操作时,在查询出的可加计扣除项目中,于“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栏次选择“用于加计”,并手动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提交勾选并确认后即完成加计扣除[9]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核心 - 政策适用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等视同出口货物行为,实行增值税免征和退还政策[14] - 上述出口货物若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则免征消费税;若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则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14] - 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主体包括:依法办理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仅办理登记和税务信息确认但未办理外贸备案而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18] - 企业出口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在办理增值税出口退(免)税时,除提交正常所需单证外,无需提供其他特殊资料[19]
问答|应退税款如何抵扣多笔欠缴税款?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6 09:32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政策 - 当公司存在多笔欠缴税款并有一笔应退税款时,税务机关将按照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 [2] - 具体操作顺序为:先抵扣发生日期在前的欠缴税款及滞纳金,如有余额再抵扣发生日期在后的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2] - 例如,公司有一笔2024年5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欠缴税款和一笔2025年8月15日的增值税欠缴税款,应退税款将先用于抵扣2024年5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欠缴税款及滞纳金,余额再用于抵扣2025年8月15日的增值税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2] 印花税常见风险点 - 风险点一:应税合同范围不清楚,并非所有合同都需缴纳印花税,仅限《印花税法》所附税率表明确列明的11类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7] - 风险点二:误认为无正式合同就不需缴纳印花税,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若未另立买卖合同,也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8] - 风险点三:计税依据不准确,计算印花税时,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8] - 风险点四:以为合同未确定金额就无需缴纳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实际结算金额确定;实际结算金额不能确定的,按书立时的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确定 [9] - 风险点五:以为合同金额变更就无需处理,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若不变更凭证所列金额则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若变更凭证所列金额则以变更后金额为计税依据 [11] - 风险点五(续):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就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就减少部分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抵缴印花税 [13][14] - 风险点六:忽略申报印花税,印花税按季、按年或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即使当期无应税行为也需进行零申报 [14] - 风险点七:股权转让与证券交易概念混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印花税纳税人,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在境外书立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