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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却遭“拖欠”?棕榈股份起诉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追讨1.44亿元工程款及利息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4 11:16
诉讼事件概述 - 棕榈股份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提起诉讼,追讨工程款项[1] - 诉讼焦点为一笔高达1.44亿元的工程款,包括1.37亿元的应付工程余款及利息,以及超过600万元的逾期利息[1]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8.68%[1][3] 合同与项目背景 - 2020年9月,棕榈股份中标并签约鹤壁市淇滨区“体育公园和淇兴全民健身广场综合项目”EPC总承包合同[1] - 合同约定,除进度款外,余款应在建设期完成后五年内付清,且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发包人需对未付款项支付利息[2] - 项目已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棕榈股份已履行合同义务[2] 款项追讨过程 - 2024年7月28日,发包方出具《工程余款支付证书(第一年)》,确认工程量产值金额[2] - 2025年7月,发包方再次出具《工程余款支付证书(第二年)》,确认工程量产值金额[2] - 尽管手握支付证书,棕榈股份迟迟未收到款项,最终选择法律诉讼[2] - 公司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支付工程余款及利息约1.37亿元、支付逾期利息暂计约657.82万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2] 公司财务状况 - 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58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5.79亿元[4]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9.45亿元,同比下降18.01%,归母净利润为-5.15亿元[4]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净资产进一步缩水至11.4亿元[4] - 在此财务背景下,若能收回1.44亿元款项,将对改善公司现金流和修复资产负债表起到关键作用[5] 事件各方回应与进展 - 棕榈股份证券部门表示,相关信息已全部披露于公告,无更多信息[3] - 公司认为发包方拒不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违约,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3] - 记者致电发包方淇滨区市政发展中心,接线人员表示对后续具体情况不清楚,并称会帮助询问,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3] -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跟进进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