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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跨区临时生产经营涉税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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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纳税人在市内跨区临时生产经营如何办理涉税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2 23:2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一 本市纳税人新增市内跨区经营事项,如何在新电子税局预缴税款? 新电子税局办理步骤如下: 第1步: 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 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菜单,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 税事项报告表》。 第2步: 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从"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入口进入, 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进行 预缴。 第3步: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 税事项,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通过【我要 来源: 北京税务 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向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纳税人已有跨区税源登记,在本市内跨区经营事项未完结,如何在新电子税局预缴 税款? 纳税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 方式1: 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前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可以到 经营地办税服务厅 窗口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纳税人已有跨区税源登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