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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信息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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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税】一文了解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信息备案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9 09: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居民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包括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 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进行汇总纳税信息备案即可。 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总分 机构需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 就地预缴 、汇总清算"的纳税方式,总机构应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登录 新电子税局 ,汇总纳税报告模块。 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 或者首页直接搜索"汇总纳税报告" 。 "新增"或者选择已有报告进行"变更" 。 今天申税小微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下汇总纳税信息备案注意事项及新电子税局操作,快来了解吧! 图片 1 2 申税小微, 我们公司最近刚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已经完成了税务登记,现在我们总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备案,该怎么做呢 ? 基 本 规 定 操 作 步 骤 3 填报相关信息,需要填报的内容包括:跨地区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