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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相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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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赋能现代法治建设实践
新浪财经· 2026-01-25 04:40
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与价值 - 内涵强调“德礼为本,政刑为用”,构成“德法共治”基本框架,将道德教化与法律规制紧密结合[2] - 秉持“民惟邦本”理念,践行“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主张“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2] - 采取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蕴含系统治理智慧与人文价值关怀[2] - 揭示了法律与道德、规则与人性、秩序与和谐之间的辩证关系,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奠定文化根基[2] 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成效与经验 - 新时代法治建设进入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系统集成的新阶段[3] - 通过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立法工作呈现“量质齐升”态势,法规体系日趋完备[3] - 将传统“德法共治”“礼法并用”“谦和礼让”“以和为贵”的智慧融入司法实践和基层治理[3] - 以传统“礼法合治”思想为核心,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协同推进[4] - “民惟邦本”思想转化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导向,传统“恤刑”思想转化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社区矫正等制度[4] - 安徽省桐城市创新“六尺巷工作法”,将历史典故转化为可操作的现代治理规范[4] - 实现了传统“德法共治”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的融合、“情理法相融”智慧与现代司法实践的结合[4] 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立法层面 - 借鉴“德法共治”思想,注重道德引领与法律规制的有机统一,避免法律万能主义[5] - 按照“礼法结合”原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法律规范[5] - 吸收“乡规民约”合理内核,构建多层次、差异化的行为规范体系[5] - 传承“诚信为本”契约精神,建立与现代数字社会相适应的信用法律制度[5] - 践行“民惟邦本”理念,健全立法公众参与机制,及时修正不符合实际的法律规定,实现“变法宜民”[5] 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执法层面 - 汲取“明德慎罚”智慧,完善程序规范,明晰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机械和过度执法[5] - 依据“礼法并用”思想,建立分类执法机制,对不同违法行为采取差异化策略[5] - 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教育劝导—警示告诫—行政处罚”阶梯式执法流程[6] -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推行“恢复性执法”理念,将生态修复作为重要考量[6] - 借助现代科技打造智慧执法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贯彻“法不阿贵”的平等理念[6] 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司法层面 - 借鉴“情理法相融”司法经验,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相统一[6] - 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6] - 立足“无讼是求”价值追求,构建“社会调解优先、行政调解补充、司法裁判保障”的分层过滤纠纷解决体系[6] - 在家事审判、邻里纠纷等案件中,运用“调解息讼”传统智慧,建立专业化调解队伍和标准化程序[6] 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普法层面 - 回归“明法知理”教化本意,将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关键,贯彻“身教重于言教”理念,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7] - 将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融合“修身齐家”理念与现代公民教育,培养具有法治信仰的新一代[7] - 普法内容注重通俗化表达、案例化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文化作品将传统精髓与现代精神结合[7] - 普法方式上,保留“乡饮酒礼”等传统仪式中的教化智慧,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形式,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普法活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