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首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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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观察】退市不是终点,追责从未停歇,勿存“借退市逃责”幻想
证券时报网· 2025-10-25 13:44
监管处罚案例 - 长江健康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重大担保等事项,收到证监会合计5330万元罚单,其中直接责任人被处以1500万元和1200万元顶格处罚 [1] - 2025年以来多家退市公司被追责,左江科技因虚增收入利润被合计罚款1475万元,华铁股份因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合计罚款2415万元 [1] -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1] 监管政策与导向 - 2025年3月施行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明确对主观过错较大者可在法定最高罚款60%以上从重处罚,并要求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2] - 2025年5月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明确"首恶"需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2] - 监管部门对组织、指使的控股股东及其责任人员处以顶格罚款并叠加市场禁入,阻断其再入资本市场的通道 [1] 刑事追责与“惩首恶” - 柏堡龙实控人夫妇因欺诈发行股票罪分别获刑五年和二年八个月,新纶新材董事长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 - 2024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同比增长51%,已移送案件的刑事落地率、实刑率、重刑率显著上升 [3] - 2024年证监会查处"关键少数"989人次,同比增长21%,精准打击违法链条的源头主导 [2] 立体化追责体系影响 - 行政、刑事、民事追责形成闭环,例如美尚生态3万余名投资者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维权 [3] - “退市不免责”已成为监管常态,旨在彻底打破相关责任人借退市逃责的幻想 [1][2] - 立体化追责体系守护信息披露生命线,净化市场生态,倒逼市场主体敬畏法律诚信经营 [3]
退市不“免责” 监管“长牙带刺”严惩企业信披违法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5 13:05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部门正通过集行政罚款、市场禁入、民事追责、刑事惩治于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重点聚焦“惩首恶、严惩戒” [1][4][6] - 长江健康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退市一年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人员拟被处以5330万元罚款,两名关键责任人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3] - 2025年监管规则持续完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正式施行,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提升监管威慑力 [4][5][6] 长江健康处罚事件 - 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1] - 公司控股股东润发集团及多名“关键少数”将被行政处罚 [1] - 公司股票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于2024年8月15日被深交所正式摘牌 [2] - 监管部门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处以5330万元罚款 [3] - 时任董事长郁霞秋和时任副董事长黄忠和因决策实施资金占用,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时任财务总监张义拟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行业监管动态与案例 - 2024年全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同比增长51% [5] - 2025年以来,多家退市公司领罚,例如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增收入利润被处以合计1475万元罚款,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处以合计2415万元罚款 [2] - 2025年3月,《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正式施行,明确对主观过错较大的情形可适用从重处罚 [4] - 2025年5月,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出台《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依法从严惩处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