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税源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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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如何正确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7 22:43
宁波市2025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征管指南 - 宁波市2025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期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3] - 纳税人需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税务机关会定期监测数据质量,对未采集或采集不规范的通知更正 [3] 电子税务局税源采集操作流程 - 进入税源采集模块的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或直接搜索该功能,点击“新增税种”-“税源采集”或“填表式申报”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模块 [4] -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模块中,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下的“基本信息”进入采集界面 [5] - 完成土地税源基本信息填报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保存 [18] - 完成基本信息保存后,可点击“下一步”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下的“应税明细”进入土地税源应税明细采集界面 [18] - 对于已采集的土地应税明细,可通过点击“变更”进行操作,变更生效日期为所选“变更日期”的后一日 [18] 土地税源基本信息填报规范 - **不动产单元号**:拥有不动产权证的纳税人必须按证载内容填写28位不动产单元号,编码规则为:第1-12位数字,第13位大写字母(G、J、Z),第14位大写字母(A、B、C、D、E、F、G、H、S、X、W、Y),第15-19位数字,第20位大写字母(F、L、Q、W),第21-28位数字;若权属证书为“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此字段为选填 [5][6] - **权属证书号**:拥有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的纳税人,需按证载证件编号填写;若权属证书类型为“其他”,此字段为选填 [9][10] - **土地坐落地址**:必须填写详细地址,格式为“××省××市××县××乡镇(街道)+详细地址”,或通过税务地图定位;土地不在同一区(县市)的,需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15] - **占用土地面积**: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全部土地面积填写,包括减免和免税面积,需保留两位小数,且应与应税明细中的面积保持一致 [15][18] - **土地取得时间**:填写纳税人取得该土地的具体时间 [16] - **土地取得方式**:系统提供“划拨”、“出让”、“租赁”、“转让”、“其他”选项,需按实际情况选择 [16] - **土地性质**:系统提供“国有”、“集体”选项,需按实际情况选择 [17] - **土地用途**:系统提供“商业用地”、“综合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和“其他用地”选项,需正确选择 [17] - **纳税人类型**:系统提供“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使用人”、“无偿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选项,需按实际情况选择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