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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矿成果发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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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找矿成果发布管理,最新解读来了
新浪财经· 2026-01-15 23:17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 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找矿成果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找矿成果信息发布管理[1] - 找矿成果是重要的矿产资源国情国力信息和经济信息,对掌握资源家底、矿业开发及资本市场投融资活动具有重要影响[1] - 此前存在虚假夸大宣传、随意披露未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信息、用语不规范等情况,给社会带来较大误解和负面影响[2] - 为贯彻落实新《矿产资源法》,做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成果宣传,保障信息发布真实规范,需实现统一管理[2] 政策核心内容:职责、平台与类型 - 明确找矿成果发布管理职责:自然资源部负责战略性矿产,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地质调查成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矿产[3] - 明确第一发布媒体平台统一为自然资源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门户或部门网站、公众号及所属报刊杂志等[3] - 明确3种找矿成果发布类型:新增储量规模中型及以上重大勘查进展、具有重要找矿意义的新发现矿产地和地质调查成果[3] 政策核心内容:审查与规范要求 - 严格要求发布的找矿成果应通过专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的技术审查,信息发布人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 - 严格规范信息制作,必须遵循固体、油气和地下水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及相关地质勘查规范[4] - 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远景资源量”“远景储量”“预测储量”等用语,严禁用“特高品位”代替“平均品位”,严禁用矿产品价值直接折算矿床价值[4] - 信息发布需遵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等管理要求[4] 政策核心内容:违规处理与惩戒措施 - 对违规发布造成不良后果或弄虚作假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5] - 对矿山企业、地勘单位、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违规者,自然资源部和省级主管部门将视违规次数、主观意图、整改情况,通过约谈、发函提醒等方式处理[6] - 涉及央企、全国性行业协会的,将相关情况抄送其主管部门[6] - 情节严重的纳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用管理和地质勘查活动信用管理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 - 对自然资源部下属单位及省级主管部门履职不力的,由部督促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在系统内通报[7] - 截至目前,矿保司已对两地和一家企业的违规发布行为进行处理[7] 后续工作安排 - 自然资源部下一步将制定出台《找矿成果发布管理工作实施工作方案》和《找矿成果发布工作细则》[7] - 旨在进一步明确发布流程,建立完善发布渠道,保障相关单位准确发布找矿信息的需求,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