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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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推进价格法修订 不断提升价格治理水平
人民日报· 2025-07-25 06:14
价格法修订背景与必要性 - 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需结合20多年价格改革深化、市场化程度提升的实践进行修订,以完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性法律规定 [2] - 价格运行中新问题需在法律层面明确制度规则,提升治理能力,并将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 [2] - 修正草案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需求提出具体方案 [2] 政府定价制度修订 - 政府定价范围已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定价程序规范化 [3] - 修正草案吸收成熟实践,将普遍重要规定纳入法律条文,如允许政府定价从具体价格水平转为制定定价机制 [3] - 成本监审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夯实成本监管基础,提高政府定价科学性 [3] 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强化 - 修正草案完善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歧视等规定,并将部分条款适用范围从商品扩展至服务 [4] - 新增数字经济相关条款,禁止经营者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及规则从事不正当价格行为 [4] - 低价倾销条款修订后覆盖服务领域,适用主体扩展至制定定价规则的第三方,以整治"内卷式"竞争 [5][6] 修订草案总体意义 - 草案遵循"放得活"与"管得住"原则,提出系统化价格法律制度方案 [6] - 修订有利于提升依法治价能力,创造更公平活跃的市场环境,激发创新动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