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机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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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我!治理“内卷式”竞争、转变政府定价机制新价格法修正草案作出这些改变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5 13:20
价格法修订核心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迎来27年来首次修订,修正草案共10条,涉及政府定价、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及法律责任等方面[1] - 修订亮点包括定价方法多元化、坚持问题导向以适应市场变化[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员表示修订重点包括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经营者价格行为及价格监督检查制度[1] 政府定价机制改革 - 政府定价从定水平转向定机制,可通过制定作价办法、规则等定价机制确定价格水平[2] - 新规要求定价需考虑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社会发展要求及社会承受能力[2] - 专家指出这种转变使定价方式更多样化,能更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变化[2] 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强化 - 低价倾销行为认定标准扩大,适用范围从"商品"延伸至"商品或者服务"[3][4] - 明确低价倾销构成要件:定价低于成本且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3] - 新增正当理由豁免条款,适应服务业低价引流等新情况[4] 数字经济领域新增监管 - 新增条款禁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及规则从事不正当价格行为[5] - 针对数字经济时代商业模式变化,回应监管实践需求[5] - 填补1998年原法对数字技术相关价格行为监管空白[5] 其他重要修订内容 - 新增禁止对经营场所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或附加不合理价格条件[5] - 完善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包括捏造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无理由大幅涨价等[3] - 强化价格歧视监管,要求对同等交易条件经营者实行相同价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