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全链条管理
搜索文档
全链条管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经济日报· 2026-01-22 06:16
行业政策与监管框架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行业进入全链条规范化管理新阶段[2] - 《管理办法》作为联合部门规章,法律约束力大幅提升,旨在解决原有管理框架强制约束力不足的问题,并同步废止2018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4] - 该办法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首部部门规章,聚焦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拆解利用等关键环节,重点解决不规范收售、车电分离报废、私拆滥解等痛点难点[5] - 《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对违反编码要求、不履行回收责任等行为设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明确了实施主体[7] 市场规模与产业现状 - 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预计到2030年,当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2] -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3] - 骨干企业在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3] - 有关部门已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布局回收网络,并累计培育148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6] 技术创新与标准建设 - 《管理办法》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以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信息,实现流向监控与信息化追溯[4]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属信息平台,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且动态的数字身份证[4] -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发布近30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涵盖通用要求、管理规范、余能检测、回收利用、再生黑粉等多个方面[6] -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加快标准研制,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以高水平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6] 产业链责任与运营模式 - 《管理办法》细化了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回收渠道建设、信息提示等方面的要求,防止回收责任空缺[8] - 在综合利用环节,明确了从事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具备项目投资备案、排污许可等一系列条件,并提出规范交售、车电一体报废等要求[8] - 中国资环电池公司在天津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换电试点,投放300余座换电柜,探索“电池合规+运营可控+低碳环保+定向回收”的全产业链内循环模式[9] - 呼吁消费者在车辆报废时将电池交由正规拆解企业处理,不要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9] 行业发展目标与影响 - 做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关系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 - 构建规范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政策旨在凝聚社会共治合力[8] - 《管理办法》的出台有望整合政策、技术、市场等多方资源,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产业向规范化、高效化、绿色化方向转型[9] - 行业发展将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与“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