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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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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环球网资讯· 2025-05-07 15:1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四川省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1][3] - 制定该政策是为了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并规范相关回收利用活动[3] - 截至2024年底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0.2万辆其中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93.25万辆[3] - 预计未来两至三年四川省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废旧动力电池"退役潮"回收利用市场前景广阔[3] 行业现状与问题 - 目前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不具备规范条件的"小作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3] - 四川省现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11家回收服务网点512个综合利用能力约6.9万吨[5] - 但符合国家综合利用规范条件的企业仅有2家仅占全国的1.2%[5] - 回收、贮存、运输各环节存在不规范现象行业规范化发展与国家要求有较大差距[5] 政策主要内容 - 《办法》共7章27条从区域中心建设、回收利用规范、鼓励支持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提供制度支撑[3] - 要求废旧动力电池应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3] - 创新提出建设集成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等多功能的区域中心促进应收尽收、就近回收利用[3] - 对废旧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作出规定要求各环节均应符合国、省相关要求[4] - 要求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依法承担回收责任、履行回收义务[4] 未来发展方向 - 四川将试点建设4到5个区域中心综合考虑产业基础、企业布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等因素[5] - 着力培育省级"白名单"企业明确技术标准、安全环保要求等[5] - 通过遴选标杆企业淘汰不规范、技术水平低、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