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力市场交易

搜索文档
对话电网专家:广东136号文配套细则解读
2025-07-16 14:13
纪要涉及的行业和公司 行业:电力行业,特别是新能源电力领域,涉及海上风电、其他风电和光伏等细分行业 公司:未提及具体公司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广东136号文与山东政策对比 - **共同点**:存量项目以及增量项目初期第一、二年要求衔接现有政策,参与市场比例沿用现有比例;执行期限方面,存量项目执行期限基本为生命周期,广东增量项目海上风电执行期限14年,其他新能源项目12年[2][3] - **不同点**:广东增量项目需申报比例计算参与竞价电量,且申报比例上限不超过90%;山东未明确单个主体上限比例;广东要求全电量参与日前申报出清结算,山东日前直接不参与;广东合约结算与山东以实时价格为参考价结算方式不同[4][13][18] 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规则 - **申报规则**:增量项目按申报比例乘装机和历史三年同类型半年利用小时数计算预测电量,再乘申报比例得出参与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不超过90%[4] - **成交规则**:要么不中,中则按申报比例全额成交,稳定市场参与者心理预期[5] - **定价规则**:对增量项目定价规则有细微调整,较优惠;分布式增量项目投产时不满足“四可”要求,机制电量自动失效;提升了对项目“四可”要求,与经济利益挂钩,可能增加投资成本和被调控风险[6][7][8] - **结算规则**:月度结算按实际上网电量乘比例,扣除绿电交易部分,与上网电量乘机制电量比例取小;机制电量差价电费为量乘(机制电价 - 月度实时均价);场外补贴为机制定价减去实时价格的价差;厂内结算按传统合约差价、日前和实时差量公式计算,与山东不同[9][10][11][13][30]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细则差异 - **日前申报**:广东要求全电量参与日前申报出清结算,山东不需要;广东有助于提升预测准确性和鼓励投资建储能,山东方案对新能源投资储能动力较小[13][14] - **合约参与**:广东机制电量覆盖部分不参与日前申报出清结算,不参与绿电和普通中长期合约,参与合约量为(实际发电量×(1 - 机制电量比例)),山东以实时价格为参考价进行合约结算[12][16][18] - **申报价格上下限**:广东现货电能量交易申报价格上下限有改动,新能源参与市场后相关考核有保留和取消情况;山东方案与广东不同[15][18] 区域市场情况 - **概念及与单一市场区别**:广东欲与周边五省建统一区域市场,单一市场以省间年度长协交易为主,区域市场各省关系更紧密,价格会趋同[21][22] - **市场计算及影响**:区域市场在统一现货竞价平台计算,结果供省内参考;考虑输电线路输送能力;目前广西价格可能低于年度长协,云南价格相对较高,价格受供需关系影响,与国网类似[23][25][26] 存量项目相关问题 - **机制电量和电价确定**:广东存量项目机制电量和电价参考相关文件,需衔接现有政策,可能区分不同主体确定比例,山东对老项目确定方式类似但可执行性更差[33][34][36][37] - **偏差结算和回收**:新能源电站厂内按传统公式结算,日前和实时偏差有收益回收机制,偏差回收有阈值,亏的可能性更大;新能源在日前实时偏差中可能因发电量大导致价格下降[30][40][41][44] 政策制定考虑因素 政策制定考虑新能源消纳问题,消纳问题大则政策优惠力度小,消纳问题小则适当给予优惠政策,如广东政策保障力度较强,给予较长执行期限[43]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广东增量项目低值电量申报上限不超过90%,总量需求量将在6月份定价前公布,且低于90%[26][27] - 新能源定价分为海上风电、其他风电和光伏三类,实时加权均价参考同类型电源[31] - 申报价格上下限在实施方案中规定,目前网上无该方案,第一年定价上限一般用燃煤基准价,下限考虑先进电站固定投资成本[32] - 部分省份可能区分近海和深远海海风,有助于鼓励海风发展,可通过调整竞价需求量调节不同新能源发展[45][46][47] - 存量项目满足“四可”要求较难,对增量项目提要求相对容易[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