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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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业限制、社保等劳动争议,最高法明确→
中国新闻网· 2025-08-01 14:53
竞业限制条款 - 劳动者未接触商业秘密时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2] - 竞业限制范围需与知悉的商业秘密相适应 超出部分无效 [2] - 用人单位无需为在职竞业限制支付经济补偿 [2] -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需承担违约责任 [2] 社会保险缴纳 - 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无效 无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原因 [3] - 劳动者可因未缴社保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 - 用人单位补缴后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社会保险补偿款 [4] 劳动合同订立 - 非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支付二倍工资 [5] - 劳动合同自动续延期间不支付二倍工资 [5] - 用工满一年未订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不再支付二倍工资 [5] - 二倍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5] 无固定期限合同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可要求无固定期限合同 [6] - 三种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可拒绝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6] - 协商延长合同期限累计达一年视为连续订立 [6] - 劳动合同自动续延或非劳动者原因变更主体视为连续订立 [6] 用工主体责任 - 承包人/被挂靠人需对转包业务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7] - 需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 [7] 劳动关系确认 - 关联单位均未订立合同时根据用工管理行为确认劳动关系 [8] - 考虑因素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报酬支付/社保缴纳等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