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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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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能包含在工资中吗?知识帖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9 22: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竞业限制 是指企业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经济补偿和违约金 是竞业限制制度的重要内容 经济补偿 是企业对劳动者 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 违约金 是劳动者未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需向企业支付的相应金额 实践中有的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过低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但约定过高的违约金;有的以日常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已包含竞业限制补偿而不再 额外支付经济补偿等。 注意哦!这些都有明确规定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按什么标准支付? 企业要求劳动者 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 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根据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和商业价值、限制从业范围、劳动者在职期间工资水平、对劳动者就业择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等合理确定。 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 月经济补偿 一般 不低于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 30% , 且不低于 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竞业限制期限 超过1年的 月经济补偿一般 不宜低于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 ...
竞业限制有期限吗?能提前解除吗?职场人必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2 22:16
竞业限制的定义与适用对象 - 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或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业务 [2] - 企业可与知悉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3] -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企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3] - 企业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时,需提前告知理由并说明需保守的商业秘密具体内容 [4] - 仅掌握行业通用知识技能或接触一般经营信息的劳动者,不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5] 竞业限制的期限与解除 - 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者涉密程度和商业秘密时效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年 [6] - 企业可在竞业限制协议履行前告知劳动者解除协议 [6] -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企业可与劳动者协商,通过额外支付补偿提前解除协议;协商不成,可按不低于3个月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补偿以解除 [6] 竞业限制的履行与争议解决 - 因公司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7] - 企业与劳动者因竞业限制发生劳动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解决 [8] - 企业未按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8] 工会经费征收政策 - 根据晋工发【2025】44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自上级工会批准筹建工会的次月起,税务机关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征缴工会筹备金 [15] - 自上级工会批准筹建单位成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不再征缴工会筹备金,改为按规定比例征缴工会经费 [15]
联讯仪器设立初期实控人代持存疑点,采购数据仍有矛盾
环球网· 2026-01-14 08:40
公司概况与业务 -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高端测试仪器设备企业,主营业务为电子测量仪器和半导体测试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专业为全球高速通信和半导体等领域用户提供核心测试仪器设备,目前正在申请上市 [1] - 公司产品服务于人工智能、新能源、半导体等前沿科技行业,旨在提升相关行业的产品开发和量产效率 [1] 历史沿革与股权代持 - 公司成立初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海洋曾委托朋友潘易鹏代持联讯有限55%的股权,另45%由杨建持有,该代持关系于2018年1月解除 [1] - 招股书解释代持原因为胡海洋当时尚未离开上海前往苏州定居,出于工商登记便利性考虑,但文章指出个人异地注册公司并无实质阻碍 [1] 实际控制人背景与潜在竞业问题 - 胡海洋在2017年3月创办联讯仪器时,仍在上海乘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总监,直至2017年5月才卸任 [2] - 上海乘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业围绕高速通讯测试设备、光通讯模组开展,与联讯仪器在光通讯领域的技术布局存在重叠 [2] - 联讯仪器在2017年7月申请了第一项光学通讯领域专利,发明人为胡海洋,此时距其离开上海乘讯仅2个月 [2] - 文章质疑胡海洋委托代持股权是否为了回避竞业限制,但公司未就此接受采访 [2] 财务状况与分红 - 2022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2106.41万元,但截至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411.61万元,且2022年度净利润为-3807万元 [3] - 招股书规定现金分红条件之一为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文章质疑在亏损及未分配利润为负的财务条件下,超2000万元大额分红如何形成,公司未予回应 [3] -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22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07.00万元和-5539.38万元,处于亏损状态,但2024年扭亏为盈,净利润达14,049.48万元,2025年1-9月净利润为9,664.30万元 [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13,209.65万元,2025年1-9月为9,293.49万元 [4]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2022年的-23.73%大幅改善至2024年的24.89% [4] -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2022年至2025年1-9月期间,该比例在24.27%至37.97%之间波动 [4] 信息披露与采购数据差异 -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4年“CoC光芯片上下料系统基础装配”物料向两家供应商的采购单价分别为94.33万元/个和93.52万元/个 [5] - 但招股书披露的2024年度该物料采购价格为92.22万元/个,低于问询回复中披露的两家供应商价格 [5] - 采购明细表显示,2024年“CoC光芯片上下料系统基础装配”向苏州康巨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单价为94.33,向苏州苏汀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单价为93.52,而招股书汇总的该物料年度采购单价为92.22 [6]
入职都要签竞业限制协议吗?违反竞业限制要支付违约金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31 22:27
竞业限制协议的核心定义与适用对象 - 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从事同类业务 [2] - 企业可与知悉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2] - 企业不能随意扩大竞业限制人员范围,仅掌握行业通用知识技能或仅接触一般经营信息的劳动者不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 商业秘密的界定 -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企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5] - 属于行业内一般常识、行业惯例或可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 [5] 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原则与内容 - 竞业限制的具体事项必须书面约定 [7] - 企业应公平合理地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不得利用强势地位订立违反法律规定或显失公平的协议 [8] - 限制从业范围应限定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的企业,并尽可能具体明确,有条件的可列明企业名录 [8] - 竞业限制的地域应与企业经营业务范围相符,无充足理由一般不得约定全国或全世界 [8] - 企业调整竞业限制从业范围或地域需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协议 [8] 竞业限制的启动、期限与解除 - 竞业限制在劳动者离职时启动,企业可根据情况评估是否启动并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协议 [10] - 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者涉密程度和商业秘密时效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年 [11] - 企业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履行前告知劳动者解除协议 [18] - 在履行过程中,企业可与劳动者协商额外支付补偿以提前解除协议,协商不成可按不低于3个月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 [18]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标准 - 企业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义务需支付经济补偿 [14] - 月经济补偿一般不低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14] - 若竞业限制期限超过1年,月经济补偿一般不宜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50% [14] 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与补偿支付责任 - 企业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不宜超过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总额的5倍 [15] - 企业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16] - 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经济补偿超过1个月经提醒仍未支付,或超过3个月未支付,劳动者可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17] - 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需提前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延期支付方案 [17] 企业所得税暂估成本处理 -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次年5月31日前)应取得有效凭证方可税前扣除 [23][24] - 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暂估成本发票,可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4] -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仍未取得发票,暂估成本不能在当年度税前扣除,需进行纳税调整 [25] - 因交易对方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发票,可凭规定资料(包括原因证明、合同协议、非现金支付凭证等)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允许税前扣除 [25][26] 社会保险参保数据更正 - 工伤、失业参保数据有问题需联系人社部门进行变更,数据将自动传递至税务部门进行更正 [29][30]
骑手、主播劳动权益如何保护?警惕平台故意“去劳动关系”
中国青年报· 2025-12-30 08:14
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总体情况 -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上海一中院审结的涉新业态劳动争议二审案件数呈现逐年略微上升趋势 [1] - 从涉诉主体职业分布看,外卖骑手占比最高,达32%,其他包括快递员、电商运营人员、主播、博主、网约车司机等 [1] - 超过一半的案件诉求涉及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以及请求支付工资差额、加班工资、未休年假折算工资等 [1] 劳动关系确认的挑战与司法认定 - 确认劳动关系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权面临的新挑战,是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 [2] - 法院认定劳动关系需突破“计件报酬”、“灵活接单”的表面形式,重点审查企业用工管理的实质,支配性劳动管理行为是判断核心 [3] - 平台用工结构复杂导致实际用人单位识别难,从业人员告错用人单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增加维权成本 [3] 企业规避劳动关系的设计与司法穿透 - 个别企业为减少用工成本,进行“去劳动关系”设计,如签订各类民事协议或引导从业人员注册个体工商户 [4] - 平台或其合作企业通过算法引导、薪酬设计、顾客评价机制、惩戒措施等机制在实质上严格、隐晦地控制从业人员 [4] - 法院在审理中需穿透多个关联公司,揭开层层混同用工的“面纱”以识别真实用工主体,形式协议不能掩盖实质劳动关系 [6][7] 算法管理与劳动报酬计算困境 - 算法的不透明性导致难以准确计算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算法规则通常由平台企业单方掌握 [4] - 发生争议时,从业人员因难以获得算法规则而面临举证困境 [4] - 不透明的算法可实现精细而隐蔽的技术控制,“去劳动关系化”的用工倾向致使劳动权利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5] 网络主播竞业限制纠纷焦点 - 网络主播是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群体之一,其困境往往围绕“竞业限制” [8] - 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约定不明(如账号归属、粉丝统计范围、销售额量化标准)会给双方造成困扰 [9] - 在条款文义存在歧义时,法院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进行确认,并审查双方是否就履行竞业限制达成合意 [8][9]
某头部智驾公司离职员工被判大额竞业赔偿......
自动驾驶之心· 2025-12-25 14:42
事件概述 - 某头部智驾公司通过内部全员通告披露了一起针对前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司法追责结果 [3] - 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认定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需向该公司支付巨额赔偿 [3] - 该员工离职后隐匿身份加入竞对企业公司启动司法程序并追查到底 [3] 公司立场与措施 - 公司对任何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无论员工级别时间节点或去向都将穷尽法律手段追责到底 [3] - 公司强调该判决意味着违约行为将通过该判决永久留在其职业记录里 [3] - 公司提醒全体员工竞业违约不仅意味着经济层面的巨额赔偿也将对个人职业生涯造成长期影响 [3] 行业影响与趋势 - 此事件标志着中国智能驾驶领域头部玩家的竞争烈度显著升级 [4] - 行业竞争焦点正从过去几年的技术路线量产落地速度和融资规模等商业与技术竞争迅速延伸至人才保卫商业秘密保护及法律合规等全方位立体化的竞争层面 [4][5]
某头部智驾公司离职员工被判大额竞业赔偿...
自动驾驶之心· 2025-12-24 11:29
公司法律行动与内部通告 - 某头部智驾公司通过内部全员通告,披露了一起针对前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司法追责结果 [3] - 该前员工离职后隐匿身份加入竞对企业,公司启动司法程序并追查到底,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 [3] - 法院认定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需向该公司支付巨额赔偿,且该违约行为将通过判决永久留在其职业记录中 [3] - 公司通告措辞严厉,明确表态对任何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零容忍”,无论员工级别、时间节点或去向,都将穷尽法律手段追责到底 [4] - 公司提醒全体员工,竞业违约不仅意味着经济层面的巨额赔偿,也将对个人职业生涯造成长期影响 [4] 行业竞争态势演变 - 此事件标志着中国智能驾驶领域头部玩家的竞争烈度显著升级 [4] - 过去几年,行业竞争焦点主要集中在技术路线、量产落地速度和融资规模上,是典型的商业与技术竞争 [4] - 此次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成功对“跳槽”至直接竞争对手的前员工进行追责并获法院支持,意味着头部玩家之间的博弈正迅速延伸 [4] - 竞争正从单一的商业与技术维度,延伸至人才保卫、商业秘密保护及法律合规等全方位、立体化的竞争层面 [4]
与非竞争企业签约,再到竞争企业上班……规避“竞业”限制被识破,法院判决高管赔偿违约金
扬子晚报网· 2025-11-17 21:29
案件核心事实 - 董某于2019年6月入职新材料科技公司担任生产总监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1] - 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为离职后两年 补偿金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3 违约金为100万元 [1] - 董某于2022年3月离职 公司自2022年5月起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至2023年10月 [1] - 2022年5月董某与一塑料制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但实际出入并服务于存在竞争关系的隔膜公司 [1] - 法院认定董某实际服务于竞争公司 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判决返还补偿金并支付100万元违约金 [1][2] 法院判决与法律适用 - 法院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查标准 依据实际工作地点、时间及服务内容认定违约事实 [2] - 一审判决董某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 二审维持原判且判决已生效 [2] - 竞业限制制度旨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竞争优势 对技术秘密型企业尤为重要 [2] - 判决维护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公平竞争秩序的立法初衷 [2]
人已被辞,还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6 22:31
竞业限制定义与适用对象 - 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入职竞争企业或自行经营同类业务 [2] - 竞业限制的适用对象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4] - 仅掌握行业通用知识或接触一般经营信息的劳动者不属于竞业限制适用对象 [5]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与法律效力 - 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货币形式的经济补偿 [10] - 经济补偿不得以日常工资或奖金形式包含在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 [11] -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8] - 除另有约定外,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劳动者履行义务后要求支付补偿 [9] 免税店政策与税种 - 免税店商品免除的税种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5] - 免税政策适用于烟酒、珠宝首饰、高档化妆品等特定商品 [22] - 关税是针对进出关境货物征收的流转税,由进口商或出口商向海关缴纳 [25]
竞业限制如何更规范 相关指引保护企业利益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 2025-11-14 08:55
文章核心观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旨在规范企业竞业限制行为,防止滥用并平衡劳资双方权益 [1][2][3][4] 竞业限制适用范围 - 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真正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 - 企业不得将未接触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如保安、前台)纳入限制范围 [2] - 仅掌握行业通用知识或一般经营信息的劳动者不负有保密义务 [2] 竞业限制协议内容规范 - 企业不得利用强势地位订立不公平协议,需合理约定限制范围和地域 [3] - 限制从业范围应具体明确,无充足理由不得约定全国或全世界 [3] - 竞业限制期限应根据涉密程度和商业秘密时效合理确定,避免一律顶格设置2年 [3] 经济补偿与违约金标准 - 企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月补偿一般不低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 竞业限制期限超过1年时,月补偿不宜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50% [4] - 违约金数额需合理确定,一般不宜超过企业支付经济补偿总额的5倍 [4][5] - 企业不得以工资、奖金中已包含补偿为由拒绝支付 [4]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 企业与劳动者因竞业限制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程序解决 [7] - 企业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