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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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部门发文规范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
陕西日报· 2025-08-18 08:14
定价管理范围 -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包括公办托育服务机构 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1] - 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需接受场地费用减免或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1] 收费结构 - 普惠托育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1] - 基本服务费包含保育费和寄宿制住宿费 其他服务费包括自愿选择的伙食费与材料费[1] 定价机制 - 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允许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1] - 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参考区间[1]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基本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 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 - 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2] 退费规定 - 市场调节价机构退费按合同约定执行[2] - 政府指导价机构因不可抗力或机构原因需全额退还未入托工作日费用[2] - 因家长或幼儿自身原因退费时 可按比例退还保育费和住宿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