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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内特医食品处方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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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人就餐需求如何满足?代表建议特医食品凭处方进养老机构
新京报· 2026-01-27 19:32
行业与政策动态 - 北京市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养老服务法规《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正在审议中,养老服务领域成为关注焦点 [1] - 2025年“特医食品进医院”政策已在北京落地,允许医疗机构在增加经营范围后为患者开具特医食品处方 [2] 当前市场痛点与需求 - 养老机构与社区养老驿站在医疗服务中普遍存在“重基础用药、轻营养干预”的现象 [1] - 针对吞咽障碍、术后康复等特殊老年群体的肠内营养支持覆盖率明显不足,辅助营养治疗及蛋白质补充等院内需求难以满足 [1] - 由于特医食品不属于药品,在日常监管中常被归为同类商品管理,而养老机构普遍执行“禁止推销保健品”规定,导致合规特医食品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进入 [2] - 真正需要特殊营养支持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面临专业产品获取无门、家属自行采购风险高的困境 [2] 代表建议与潜在解决方案 - 建议推动建立“机构内特医食品处方供给机制”,在封闭型养老机构内经执业医师或临床营养师评估并开具处方后,允许合规特医食品通过规范渠道进入机构销售与使用 [2] - 建议建立“医营养协同”准入清单,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制定“养老机构适用特医食品推荐目录”,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信息联动,实现闭环管理 [3] - 建议强化跨部门监督,建立“负面清单”,严禁任何非处方特医食品及普通保健品在机构内推销 [3] - 建议推动北京市老年人养老助残卡支付特医食品,并逐步与医保系统对接 [3] - 建议考虑将在医生指导下的特医食品纳入北京普惠健康保保障范围,或设立专项营养支持补助,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