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管理
搜索文档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标准”厂商迎来黄金窗口!
仪器信息网· 2026-01-09 18:08
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标准物质管理办法》,这是该领域近40年来最大的一次修订,核心变化包括将标准物质管理从“两级模式”升级为“三级模式”,并围绕明确概念、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及促进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新规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2][3][4] 修订背景与核心变化 - 修订背景:标准物质是检测活动的关键计量基准和战略科技资源,原管理办法为规范性文件,已实施近40年,难以适应行业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需求,需提升为部门规章以加强管理 [4] - 核心变化一:明确标准物质需具备均匀性、稳定性、溯源性和不确定度等技术特征 [5] - 核心变化二:调整分级体系,从原有的一级、二级“两级管理模式”调整为“国家基准物质、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的“三级管理模式” [5] - 核心变化三: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定级条件,规范国家基准物质的规划及一、二级的许可管理,并首次设立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有效期,明确为五年 [5] - 核心变化四:强化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要求获证机构落实生产供应、质量追溯等责任 [5] 管理模式调整的原因 - 原因一:加强与其他管理办法衔接,考虑到基准级标准物质与传统计量基准装置差异显著,专门设立“国家基准物质”以实现精准有效监管 [7] - 原因二:加强与国际规则衔接,与国际标准《ISO指南99》中关于原级、次级、工作测量标准三个层级的分类原则和用途保持对应 [7] 优化营商环境与服务企业的安排 - 安排一:健全行政审批制度,将二级标准物质的行政审批权由总局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旨在大幅缩短审批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8] - 安排二:设立委托生产制度,允许掌握核心技术的机构委托具备生产条件的单位进行生产,以解决“有技术无产能”和“有产能缺技术”的结构性矛盾,促进技术资源与生产能力优化配置 [8] 促进高端研发与科技创新的安排 - 安排一:鼓励原始创新,对原始创新性强、国内尚无先例且急需的国家基准和一级标准物质,可组织专家攻关并开通审批“绿色通道” [9] - 安排二:明确采信国际互认成果,对已获国际互认的标准物质简化定级程序,激励国内机构对标世界顶尖水平,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9] 进口标准物质管理规定 - 管理规定:进口标准物质应由外商或其指定的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办理一、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代理协议变更需重新指定代理机构并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10] - 政策影响:上述规定填补了进口管理制度空白,对外资与本土企业一视同仁,实施统一的许可管理,国内外产品需符合相同的质量与技术门槛,为外资企业提供了稳定透明的制度预期 [10][11] 针对市场问题的监管新要求 - 市场现存问题:部分机构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低价或假冒产品;原管理模式中标准物质“只进不出”,导致技术落后产品滞留市场,造成底数不清、监管困难 [11] - 监管新要求一:新设立定级证书有效期(五年)并可申请延续,旨在确保产品信息动态更新、底数清晰,助力精准监管 [11] - 监管新要求二: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获证机构的生产供应、质量追溯责任,并要求使用单位选用合规产品,以末端使用倒逼生产质量 [11] - 监管新要求三:提升全链条监管效能,构建覆盖事前严格准入、事中精准监管、事后依法查处的穿透式监管机制 [12] 新规为行业厂商带来的红利 - 红利一:明确了市场准入与资格路径,清晰界定了国家基准、一级、二级标准物质的定级条件和申请流程,为厂商指明了研发和申报方向 [13] - 红利二:确立了分级管理的市场价值,明确的分级体系有助于树立不同级别产品的市场权威和价格梯度,高等级产品具有更高技术溢价和市场认可度 [13] - 红利三:鼓励创新与快速审批,对创新性强、急需的产品建立优先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对技术领先厂商是重大利好 [13] - 红利四:引入了简化程序,对于测量或生产能力已获国际互认的厂商,在申请一、二级标准物质时可简化程序或材料,降低了顶尖厂商的合规成本 [13] - 红利五:允许委托生产,获证机构可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生产,实现了“研产销”分离,有利于资源优化和规模化生产 [13] - 红利六:证书有效期与延续机制,定级证书有效期5年且可延续,为厂商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预期和持续经营保障 [14] - 红利七:建立了合法进口与代理渠道,明确了进口标准物质可通过外商或其指定的境内代理机构申请定级,为进口商和代理机构提供了合法合规操作依据 [14] - 红利八:统一信息化平台与公开查询,国家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公示获证企业和产品信息,有利于合法厂商进行市场宣传和客户溯源,打击非法产品 [14] - 红利九:监管权责清晰,明确了国家和地方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厂商对口沟通,避免多头管理 [14]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出台 “标尺”更准 监管更强
央视新闻· 2026-01-08 18:16
新规概述与核心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版《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替代已实施近40年的旧版规范性文件 [1] - 新规旨在提高标准物质供给质量和效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计量支撑 [5] - 标准物质是化学、生物等检测活动中作为量值依据的“标尺”和“砝码”,是关键计量公共产品和基础性战略科技资源 [1][4] 主要修订内容 - 明确标准物质概念,强调其应具备均匀性、稳定性、计量溯源性和不确定度等技术特征 [2][6] - 调整标准物质分级,从原有的“一级、二级”两级管理模式,调整为“国家基准物质、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三级管理模式 [2][6][7] - 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国家基准物质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规划,一级、二级标准物质实施许可管理 [2][7] - 强化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设立标准物质委托生产制度,允许获证机构自行或委托生产,以提升供应能力并促进成果转化 [2][8][9] 审批与管理制度优化 - 一级标准物质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审批,二级标准物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以缩短审批时限 [2][7] - 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有效期明确为五年 [2][7] - 推动原始创新性强、国内尚无先例且急需的国家基准物质和一级标准物质的研制,并优先审评审批 [2] 行业现状与市场影响 - 市场监管总局累计批准建立国家标准物质1.9万余项,参与研制(生产)机构近700家 [5] - 二级标准物质产业需求旺盛,大部分由企业研制生产,审批权下放至省级部门旨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7] - 委托生产制度旨在破解科研机构“有技术无产能”与部分生产企业“有产能缺技术”的结构性矛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规模化生产 [8][9] - 对进口标准物质管理作出规定,要求由外商或其境内代理机构办理定级鉴定,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4] 各级标准物质定级条件 - 国家基准物质:使用基准级测量方法定值,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其均匀性、稳定性、准确度等技术指标达到同类领先水平 [11] - 一级标准物质:使用基准级或不同原理的可靠测量方法定值,也可由多家实验室采用国际公认方法定值,技术指标达到同类先进水平 [11][12] - 二级标准物质:使用一级标准物质的定值方法或与更高级别标准物质进行比较测量的方法定值,技术指标需满足实际测量需要 [12] 申请与生产单位资质要求 - 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并拥有相应的定值测量、赋值、不确定度评估、计量溯源能力及相关管理制度 [13] - 需具备与所研制标准物质级别、品种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13] - 生产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拥有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场地、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 [14][15] 获证机构与生产供应要求 - 获证机构需在证书有效期内保证标准物质的供应能力,并正确使用编号和标识 [15] - 需建立生产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生产、检验记录完整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15] - 使用单位应为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测量结果,选择符合要求的标准物质并在有效期内按要求使用 [17] 违规处罚规定 - 伪造、变造、冒用相关证书、编号或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6] - 在生产、销售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处罚 [16] - 使用单位违反使用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