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栖息地保护
icon
搜索文档
《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6-01-07 12:17
法规出台与核心目标 - 《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于1月1日正式施行 旨在以法治手段强化高原物种保护 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 [1] - 该条例共二十四条 聚焦人兽冲突 收容救护 栖息地干扰 非法交易四大核心难题 推动保护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 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推进转变 [1] 人兽冲突防控体系 - 构建了“预防+调控+补偿”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 明确县级政府主体责任 [1] - 预防措施包括制定防控方案 建设隔离防护设施 配置监测预警设备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开展巡护宣传和组织防护培训 [1] - 对数量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 可采取迁地保护 猎捕等调控措施 [3] - 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纳入政府职责 明确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当地政府依法补偿 [1][3] - 鼓励开展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形成“政府补偿+商业保险”的双轨模式 [1][3] 收容救护体系 - 设立收容救护专章 构建“全域覆盖 规范高效 专业协同”的救护体系 [2] - 要求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收容救护机构 并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全省机构信息 [2] - 规范响应处置流程 要求接到报告后严格按国家规定及时开展接收和救护工作 [2] 栖息地保护措施 - 精准划定栖息地保护“禁止性清单” 明确禁止制造高分贝噪声 破坏巢穴洞穴 驱赶追逐 擅自投喂 拍摄干扰等行为 [2] - 要求在栖息地相关公路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并采取生物技术 监测 设置保护标志等措施降低野生动物伤亡风险 [2][3] - 对破坏栖息地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并要求政府对遭破坏的栖息地组织实施生态修复 形成“保护—修复”闭环 [3] 非法交易与人工繁育监管 - 构建“线下排查+网上监管”双线执法体系 明确商品交易市场 网络平台的报告义务 [2] - 严格人工繁育备案和种源追溯制度 旨在斩断“非法捕猎-人工繁育-市场销售”的黑色链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