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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深夜道歉
新京报· 2025-12-10 08:19
事件概述 - 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一名班子成员周某,因其子参加浙江某大学“校园十佳歌手”比赛,于12月7日安排部分学生为其子投票以获取高票支持率 [1] -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络热议,校董事会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项调查组 [1] - 经核实,校董事会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周某作出免职处理,并责令其向涉事师生道歉 [1] 事件调查与处理 - 校方承认事件暴露出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管理上存在不足和短板,并向社会各界致歉 [1] - 校方表示将举一反三,严抓师德师风建设,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 -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确认,网上提到的投票事件发生在其下属的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 [4] - 河南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群众反映,事件正在核实中 [4] 事件具体细节 - 有学生反映班级群内下发通知,称是“领导交代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组织学生为周某某投票,并指示“只要看见周某某三个字就选择投票” [3] - 该投票活动关联浙江某大学举办的2025年度十佳歌手盛典,线上投票页面显示周某某为参赛选手 [4] - 12月9日,该大学某学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推文显示,周某某在此次比赛中获得了季军 [4] - 有博主发布视频后,被班主任要求删除视频,并附文称“学校领导强制要求删视频” [3]
【中国青年报】打破“在校受伤学校必然担责”误解 最高法发布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2025-04-25 09:0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校园内发布6件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旨在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 典型案例的核心司法导向 - 强化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安全保护职责 若学校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殴打等伤害行为 存在履职不足 则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2] - 依法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 若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从学生自行摔倒、第三人侵权、文体活动受伤等情形明确责任认定 避免“在校受伤即校方有责”的误解 [2] - 依法支持合理的教育惩戒行为 司法裁判保障教育惩戒既有尺度又有温度 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促进健康成长 [3] - 明确家长对学校进行舆论监督的合法边界 若家长通过网络以侮辱性言辞发布不实内容侵害学校名誉权 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 司法工作的长期目标 - 人民法院将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质效和权益保护水平 推动“六大保护”协同联动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