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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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首例!除牌公司三名董事被判赔1.92亿港元,公众股东将获历来最高赔偿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03 23:30
案件概述 - 香港证监会取得法庭命令,使已除牌的康佰控股公众股东以特别股息形式获得历来最高赔偿,金额约1.92亿港元 [1] - 赔偿源于与康佰幕后董事吴国辉及两名前执行董事廖天立、李敏滔达成的首宗同类和解 [1] - 三人被责令支付赔偿金并通过管理人分发给独立公众股东 [1] 法律程序与和解细节 - 香港证监会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对三人提出民事追究,包括取消董事资格及赔偿要求 [1] - 和解避免更长时间民事诉讼,三人同意支付1.92亿港元并通过Carecraft简易程序解决 [5][6] - 吴国辉被取消董事资格12年,廖天立和李敏滔各8年,并需支付证监会讼费 [2] 股东赔偿方案 - 独立公众股东每股获0.066港元,较停牌前最后收市价0.024港元高2.75倍 [2] - 赔偿金由管理人分发,覆盖康佰75.6%的独立公众股东持股 [4] - 此为港股首例对受影响股东直接赔偿的案例 [2] 不当行为与财务影响 - 吴国辉操控虚构交易,以虚高2.29亿港元价格收购其控制的附属公司 [3] - 三人合谋虚构6400万港元贷款利息及费用,虚增2016-2019年多个会计期间收益 [3] - 行为导致康佰蒙受超2.93亿港元损失 [3] 赔偿执行与保障措施 - 三人可通过分期付款、抵押融资或第三方融资履行赔偿义务 [5] - 若未按时支付,管理人可拍卖其资产或启动诉讼追讨 [6] - 香港证监会评估支付能力并设定制裁措施确保赔偿落实 [6] 监管意义与市场影响 - 裁决体现香港证监会对实际控制人失当行为的问责权力 [2] - 开创股东直接赔偿先例,强化投资大众利益保障 [2][5] - 梁凤仪强调此举维护市场公义秩序并使违法者付出代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