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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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工作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1-03 15:58
截至目前,累计对5200余只气瓶进行去功能处置,并建立报废气瓶收集处置台账,取得了鄂尔多斯特检 分院对报废气瓶按规定进行处置出具气瓶判废通知书,确保报废气瓶无回流社会的现象发生。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旗范围内废品收购站巡查和监管力度,排查治理 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私自回收、拆 解报废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灌装瓶装液化气一定要到正规 液化气站点,确保安全。(万莉) 经过检查发现,我旗1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内堆放2000余只不得继续使用的液化气钢瓶,依据《气瓶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气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每4年必须进行一次检验,第8年仍要使用的需经 检验机构判定使用期限,最多只能延续4年,到达期限后,所有气瓶一律报废,监察人员对发现不合格 气瓶堆放问题,立即督促企业按期对不合格气瓶进行报废处置,但报废机构必须是法定机构,10月27 日,液化气充装单位积极邀请鄂尔多斯市特检分院计划一周时间,对该站内的不合格气瓶进行报废处 理,2000多只液化石油气报废气瓶经"抽残液—卸瓶阀—压扁"三道程序后 ...